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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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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西政办〔2009〕41号

颁布部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5-08生效日期:1900-01-01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2009〕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在全州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和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推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防灾减灾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青政办秘〔2009〕30号)精神,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防灾减灾日”为载体,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集中开展有关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活动。

二、宣传形式

(一)集中宣传。5月12日,州政府各部门、各专项预案编制单位及德令哈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德令哈市中心广场集中宣传。其他各地区自行设点同步进行集中宣传。宣传要本着“以人为本、节俭务实、政府主导、安全有序”的原则。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提纲、开展宣传咨询、发放《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及《公众应急手册》等方式,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二)分散宣传。5月13日至5月30为分散宣传阶段,期间,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进社区、农村、学校、重点企业分散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三)媒体宣传。柴达木报社:从5月中旬开始,在《柴达木报》和《柴达木开发研究》等报刊上开辟专栏专刊,刊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发表评论员文章及有关应急科普知识。海西电视台:从5月中旬开始,为期1个月,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题报道。其中,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专题报道,由州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应急管理专题报道,由州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专题报道,由州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专题报道,由州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同时,在《海西新闻》后开拓应急宣传标语,插播《灾难的启示》,国家、省、州应急宣传专题片等电视科普宣传片;在黄金时段播放含有自救、互救、预防、避险等内容题材的电影、少儿动画影片等。海西广播电台:从5月中旬开始,为期1个月,播发宣传口号,报道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的措施等。海西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发布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则、工作动态,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典型案例、预测预警信息等。

(四)教育培训。州教育局:将公共安全知识进入中、小学及幼儿园相关教育宣传教材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州政府各部门、海西职业技术学校及相关培训机构、州政府应急办:将应急知识培训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列入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内容,制订培训计划,不定期举办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对公务员和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进行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增加相关内容。

(五)设置标识。主要集中在社区、农村、高危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商场、广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社区应急标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设置,各市、县、行委应急办督促落实;农村应急标识由所在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设置,各市、县、行委应急办督促落实;主要交通要道应急标识由州交通局负责组织设置,各市、县、行委应急办督促落实;其他公共场所应急标识设置由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设置,各市、县、行委应急办督促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全社会灾害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做好应急管理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州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

(二)明确职责,确保效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活动方案,精心组织,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切实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和有关参与部门及单位的协调指导。

(三)结合实际,勤俭务实。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中,要紧密结合自身和受教群体的实际,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普及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施性。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进行,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作用。

(四)整体联动,加强督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行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及时检查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届时,州政府有关领导将现场检查指导实施情况。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活动有关情况于5月25日前报送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实施各项宣传活动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州政府应急办。各项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书面总结材料及时报送州政府应急办。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州政府应急办联系,联系电话:0977-8222333。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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