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建办〔2008〕6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安监局,市政局,交通局,各市政建设企业,桥梁、隧道施工企业,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郑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安委〔200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郑州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郑州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实效,现成立郑州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姜 海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 潘建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武伟邦 市交通局副局长
樊铁钢 市市政局总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督站站长李世杰任办公室主任。
成立三个督查组:
(一)房屋建筑督查组:负责对有在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由郑州市建委及市安监局人员组成。
组长:聂孟建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成员:郑传昌(市建委) 付金岐(市建委) 王旋(市建委) 陈卫华(市安监局)
(二)市政工程督查组:负责对有在建市政工程的施工企业及在建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由市政局及市安监局人员组成。
组长:陈平怀 市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
成员:陈战洪(市政局) 王伟(市政局) 陈卫华(市安监局) 姜耀武(市建委)
(三)交通工程督查组:负责对有在建交通工程的施工企业及在建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由市交通局及市安监局人员组成。
组长:魏五洲 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员:李珲(市交通局)宋祖伟(市交通局) 陈卫华(市安监局) 姜耀武(市建委)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总体稳定的发展趋势。
三、排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郑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及其在建施工项目。
四、工作重点
(一)施工企业方面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设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情况;
2. 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5. 企业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保障制度与使用落实情况;
6.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7.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8.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建档情况;
9. 各类起重设备管理情况。
(二)施工现场
1. 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2. 施工现场各类起重、吊装等设备及机具安全检测检验情况,及塔吊等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制定和落实等情况;
3. 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计算、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4. 高大模板、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5. 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变化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管理、危岩变形监控测量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的设计方案及工作落实等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6. 道路施工工程预防坍塌及文明施工等情况。
7.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8. 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9.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10.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1.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施工现场环境及文明施工情况。
五、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安排部署阶段(3月底前):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施工企业要结合本部门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于3月底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督促施工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认真落实。
(二)隐患排查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4月份):4月30日前,各部门及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本行业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和自查工作,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施工企业要将隐患排查情况报所属部门。
(三)督促检查阶段(5月至9月份):围绕确保保汛期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隐患排查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组成督查组,对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隐患排查督查组要在9月底之前,完成对本行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督结果等有关情况报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9月下旬,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订和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措施等。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份):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雾、冰、雪增多的天气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及各建设施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适时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会,总结和推广全市 建设领域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找出排查治理工作中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起我市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采取措施将本方案和有关意见以及本行业、本单位的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
2. 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各隐患排查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严防图形式、走过场。对排查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 认真落实各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这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切实加大投入,认真采取治本措施,彻底消除,不留后患和死角。
4. 加强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5. 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要深入生产一线,认真查找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 逾期未改的,依法下达停工整改指令,并依法予以处罚。
6. 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本部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上报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组织、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和搞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把本部门(行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安排专人负责,每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将上季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和统计报表上报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