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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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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应急办〔2024〕2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3-12生效日期:2024-03-12

各区应急委,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固本强基、提质强能,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安全防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演练。各区、各部门要科学分析研判本区域、本行业领域事故灾害风险形势和安全生产态势,围绕重点区域、主要风险、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统筹谋划本区和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年度应急演练工作并抓好落实。要组织地震、风暴潮、洪涝、山洪、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涉及有关单位,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处置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从领导决策、专业处置、支撑保障等方面梳理应对要点、完善预案措施,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聚焦服务保障全市和各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安全生产月、汛期等重点时期,做好专题应急演练的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推动演练实施。

  二、立足指挥协调,强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市、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职能定位,落实“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的规定,研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要以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推动优化信息搜集报送、会商研判组织、应急力量调派、救援行动统筹等工作机制,切实规范指挥机构运行、提高指挥协调效率。鼓励组织开展跨部门、跨灾种、跨区域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在灾情互通、力量支援、机动投送、指挥协调、通信保障、资源共享等关键环节的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协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水平。

  三、着眼先期处置,强化基层组织应急演练。各区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聚焦最初半小时响应,按照街镇综合预案、分灾种预案和村居“一本通”预案、操作手册、应急职责卡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第一响应人”和基层网格化协同应急机制,结合区域性、季节性风险特点,与属地应急、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联动联演,广泛开展预警“叫应”、先期处置、应急疏散、紧急避险等应急演练,进一步畅通应急救援“最先一公里”,实现基层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综合演练、三年完成全部预案演练”。要积极推进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进基层。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提升广大师生安全素质和技能。

  四、突出实战实效,强化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各区、各部门要将应急演练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演练经费,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严格按照制定的演练计划组织实施。要把演练评估纳入演练筹划、准备、实施、总结全过程,发挥以评促训、促备、促战及促修预案的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查弱项、补短板,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优化应急救援实战方法,以预案演练磨合应急响应机制,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检查应急物资装备,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普及应急避险知识。要加强演练安全保障,完善防火、防事故等措施,确保演练安全顺利实施。要强化监督检查,依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执法检查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做到应练尽练。市应急委办公室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各区、各部门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强化考核问效,推动应急演练任务落实。

  请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各区应急委办公室将本部门、本区专项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于3月15日(周五)10前报送市应急委办公室,各区可将区级综合性应急演练纳入演练计划一并报送。应急演练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演练方案、脚本和评估报告等信息在“天津市应急预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68.17.148:7100/plan)上进行填报更新。12月16日(周一)前报送应急预案演练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2024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穆瑞欣,解明天;联系电话:28051655,28051652;

  邮箱:jyyac@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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