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法规解读

Tips For New Legislation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法规解读 > EHS.CN新法速递:2025年5月重点法规解读

EHS.CN新法速递:2025年5月重点法规解读

2025-8-7 00:0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308 | 评论: 0 | 来自: ehs.cn
摘要:本期颁布的部分法律法规清单环境保护1、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2、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3、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4、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 ...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5-05-12

2025-06-15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第九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餐饮服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餐饮服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珍惜粮食,反对浪费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管理中全面贯彻反食品浪费理念,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服务人员培训内容,减少食品食材过程损耗。
  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进行科学管理,提高食材利用率。

必须在经营管理中全面贯彻反食品浪费理念,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服务人员培训内容。

厨余垃圾的处理和利用

第十五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通过完善食材管理、改进烹饪工艺等方式减少厨余垃圾。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理厨余垃圾,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按规定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条件的企业处理。


谢谢观看

如何获得EHS币?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