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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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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国能安全〔2015〕1号

颁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5-01-07生效日期:2015-01-07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电建、能建集团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系统化、科学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电力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电力行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准确把握电力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如何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提升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前瞻性、可控性,探索适合电力行业生产实际的、基于风险的,系统化、规范化与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管理模式,逐步构建一套理念先进、方法得当、管控有效的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新常态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建设目标。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为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系统地提出电网、设备设施、劳动安全、作业环境、职业健康风险管控的内容、目标与途径,强调事前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事中落实管控措施、事后总结与改进,最终达到风险超前控制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三)实施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电力企业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技术标准,规范风险评估方法,量化风险等级。要发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辨识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人员行为、环境条件等因素可能导致的安全、健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风险,确保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及时性、全面性、科学性。要对辨识出的风险分类梳理、分级管控、分层落实,确定出各类、各级、各层的安全预控重点。要建立风险数据库并持续地开展动态辨识,评估更新,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动态管理。

  (四)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电力企业要按照“沿用、完善、建立”的总体思路,“以规范、简洁、高效”为指导思想,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PDCA(策划-执行-检查-改进)的闭环管理为原则,系统梳理完善风险预控的规程、标准和制度,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文件,为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在制度和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应详细梳理各项管理业务,明确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步骤,并在制度中以流程图等直观、简明的形式让风险管理的要求有效落地,为全面规范、深化体系应用奠定基础。

  (五)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电力企业要对评估出来的不可接受的风险,结合风险类型和性质,结合企业自身的安全技术和经济能力,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创建、技术改造等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对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的风险应该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责和实施主体,使风险管控在日常工作得到落实。

  (六)建立检查、审核等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电力企业要对风险预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通过安全生产工作会、安全分析会等形式对风险预控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检查和回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要建立体系审核工作机制,编制体系审核管理办法,明确审核内容和方法,检验风险预控体系的有效性、全面性和适宜性,确保风险可控在控。要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地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实现风险预控体系的持续改进。

  三、措施保障

  (七)树立“关口前移、系统管控”的安全理念,为体系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各单位要从促进电力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安全风险预控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关口前移和系统控制的安全理念,以理念指导思想,以思想引领行动,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意识和行为,为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八)强化理念宣贯和人员培训,为体系建设构筑人才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涉及安全生产各环节,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主动参与。电力企业在体系的推进过程中必须进行理念的宣贯和全员培训,使企业员工,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掌握体系管理内容、体系结构和运作方法,解决员工基本认知,并掌握体系核心内涵,彻底消除员工畏难情绪和抵触情绪,激励全员做好体系建设的内在动力,有效推动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九)坚持闭环管理的工作原则,为体系建设提供有效手段。电力企业要按照体系建设PDCA闭环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起符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的、科学的、规范的风险预控流程:从构建目标责任机制、运行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持续改进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将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立和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工作机制。

  (十)培育安全文化,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电力企业要大力实施理念引领,文化渗透工程。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理念,培养员工“事前风险辨识、事中风险管控、事后回顾总结”的作业与管理行为模式,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从他律阶段向自律阶段、团队互助阶段过渡,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实现安全管理的自主管理、自主提升。

  四、工作要求

  (十一)结合生产实际,实现体系本土化和专业化。电力企业安全风险体系建设应基于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能够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在建设过程中,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传统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对国际上先进的安全管理体系要加以消化和吸收,坚持传承和创新并重,实现体系本土化和专业化,避免生搬硬套。各级各类人员的业务技能,包括管理技能、技术技能,是风险预控管理建设质量的最大制约因素,需要不断进行培训,提高体系专业化水平。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电力企业要结合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需求,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体系建设组织机构,确定管理机构职责、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要根据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初步准备情况,制定推动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方法、责任分工和工作周期等。在体系的推行过程中,要强化生产技术、调度、安监、教育培训等部门的通力合作、相互协调,发挥专业优势,确保所制定的制度标准符合生产实际和风险预控的要求。

  (十三)坚持全员参与,促进安全意识的提升。风险预控体系以一种自下而上的方式,电力企业要发动全员(包括承包商及其员工)参与到岗位危害的辨识、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中,使员工清楚自身面临的安全风险、可能后果和控制方法,建立按标准做事的行为模式,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提升。

  (十四)杜绝形式主义,实现持续改进。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推行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能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作为一种运动和一项短期工作进行突击,各单位要切实把推行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持续改进的手段,切实发挥体系作用。

  国家能源局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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