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化遗产法教程”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政函〔2010〕6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培养文物法制建设专门人才,有效提高文物保护工作者的法制水平,经我局研究,决定以科研课题形式,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法教程的课题申报。该课题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为便于各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文化遗产法教程 二、课题经费 课题补助经费10万元人民币,鼓励自筹。 三、受理机构(组织单位)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受理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限 2010年12月1日上午9时-12月15日下午16时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及其他文博单位。恕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当填写《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报送至课题办。申请书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课题办电子邮箱(ktb@sach.gov.cn)。 六、确定程序 (一)由课题办组织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二)我局依据立项评审会结果,拟定承担单位名单,并在中国文物报、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和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三)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课题办与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七、其他事项 课题申请书相关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及附件均同时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和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上发布,申报单位可直接上网查询和下载。 八、课题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刚 肖谋用 联系电话:010-84642070 5988157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 邮编:100029 附件:1.文化遗产法教程课题申请指南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download/tz_101123101.doc 2.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download/tz_101123102.doc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