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浙安委〔2018〕5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8-03-23生效日期:2018-03-23

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8〕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问题导向、风险管控、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加快推动安全生产从宏观向微观、定性向定量、不确定性向确定性“三个转变”,力争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根本好转,为“两个高水平”建设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注重齐抓共管,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属地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继续深化安委会“1+X”组织体系建设,推进“1+X”组织体系实体化运作。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严格问题整改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首轮安全生产巡查。建立安全生产“双约谈”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并结合我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完善部门“三定”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探索在行政审批阶段明确安全监管主体。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责任落实,全面落实首席安全官制度,探索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报告、安全承诺书等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加快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到2018年底,力争八类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

  二、注重落地见效,深化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安全生产行为。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健全安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产业。优化整合省级科技计划,加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省级科研项目与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深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优化服务方式,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接入数据共享平台。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

  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教育体系。

  三、注重源头治理,全面排查和防范风险隐患

  在全省全面推广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重大事故举一反三制度等风险隐患防范三项制度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系统建设,全面构建重点风险隐患防控清单管理体系。

  抓源头管控。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严把安全市场准入,严控新增高风险功能区,鼓励重点地区制定安全生产“禁限控”目录,纳入项目落地负面清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今年要全面整治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小散”企业,淘汰1000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1万家“脏乱差”小作坊小企业。鼓励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进区入园。

  抓风险管理。全面系统排查梳理各类安全风险,编制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重大风险隐患防控清单化管理。对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设施,逐一落实管控责任单位、责任人、管控措施。对构成隐患的,要严格落实辨识、公告、治理、销号闭环管理。制定重大安全风险会商制度,整合审批、监管、执法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风险管控措施,形成全环节、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防控体系。

  抓智慧监测。以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城镇燃气、危险货物运输、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全面推进智慧用电、智慧交通、智慧安居、智慧电梯等智慧工程建设,打通信息孤岛,基本建成省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监控“1+7”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风险隐患防控的标准化、可视化、智能化。

  四、注重抓好关键,坚决打赢遏制重特大事故六大攻坚战

  坚决打赢消防火灾攻坚战。督促指导火警火灾数量较多的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深入推进“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八条严管措施等措施,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坚决遏制较大社会影响火灾和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攻坚战。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危险驾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健全落实驾驶人黑名单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智能视频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提升“两客一危”车辆安全性能。

  坚决打赢渔业船舶治理攻坚战。全面加强渔业船员培训教育,提高船长救助技能。加强对途径浙江海域大型商船、危化品船舶的宣传提示和管控力度,结合现有航路、航道以及规划情况,研究确定渔业船舶禁止捕捞作业区域。配合交通部尽快研究浙江沿海南北航路定线制,防范商渔船碰撞。深入实施“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和渔业船舶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聚焦遏制10人以上渔船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决打赢危险化学品治理攻坚战。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第二阶段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在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中小型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完善危化品运输、储存安全管理机制。加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宁波舟山港等安全风险相对集中的区域安全监管,努力打造安全发展示范区。

  坚决打赢城乡危旧房治理攻坚战。贯彻落实《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全省第二次城镇危旧房排查,开展使用建筑幕墙房屋登记管理和安全状况检查,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浙江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农房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全省农房“一户一档”,继续抓好农村危房风险防范和安全监管,健全农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全年农村危房治理改造12.2万户的目标任务。

  坚决打赢城市安全发展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扎实做好杭州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国家试点工作。强化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不断提高城市安全水平。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备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

  五、注重长效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加强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各设区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有针对性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难题,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技术标准,鼓励、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继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与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有效衔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企业管理标准化、作业行为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环境标准化。

  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完善诚信体系、购买服务、责任保险等制度措施。全面深化全科网格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网格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事故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科技支撑。统一标准规范,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以及危险化学品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坚持物防、技防、人防并重,继续深入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机器人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深化尘毒危害等职业健康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规范职业病患者治疗。

  加强宣传教育。进行全民总动员,开展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安全专项培训,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认真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提高全民风险辨识、安全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打一场安全生产人民战争。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应急预案“三化一卡”建设,深入开展面向基层、贴近实战的应急救援技能竞赛。

同地区相关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发布《浙江省燃气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公告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2021年修订)
浙江省气象条例(2025年修订)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浙江省汽车加氢站运营隐患排查导则(试行)》的公告
同专业相关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和维稳安保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2025年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碳中和评价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修订)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