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4〕61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组织各生活垃圾焚烧厂及时开展相应工作,并将有关评估监测情况上报我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年4 月21 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4〕61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组织各生活垃圾焚烧厂及时开展相应工作,并将有关评估监测情况上报我厅。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