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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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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5-06-17生效日期:2015-06-17

各县(市、区)安委会,各功能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安办〔2015〕31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扬府发〔2014〕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以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

  (一)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由各行业领域负责部门分别制订。结合行业领域特点,明确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生产承诺的具体内容、承诺的方式方法、监督贯彻执行的规定要求等。

  (二)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省安监局已明确将牵头制订该制度。该制度将明确企业违反承诺及其他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内容,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责任事故不良信用记录的分级管理办法。

  (三)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省安监局已明确将牵头制订该制度。该制度将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明确纳入省、市、县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条件,并根据企业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整改情况和责任事故的等级确定列入“黑名单”管理期限,明确信息采集、信息告知、信息公布、信息删除的方式方法。

  (四)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由各省级行业领域负责部门分别制订。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明确授信主体和发布方式方法,根据诚信等级确定各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办法。

  (五)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由各省级行业领域负责部门分别制订。明确企业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的内容、方式方法,各相关部门向社会公示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激励企业安全生产诚实守信。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通过提供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服务,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及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二)严格惩戒安全生产失信企业。

  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企业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强化对安全失信企业或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在其参与土地出让 的公开竞争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将其作为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4〕3号)的规定,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对已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失效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或保险机构可根据失信企业信用状况调整其保险费率。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制定失信监管措施。

  四、推进工作分工安排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建设、推动实施、基础资料等工作的部门分工如下:

  市经信委(市国防科工办)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市安监局建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试信体系建设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行业的企业安全主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市煤炭公司负责煤矿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试信体系建设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等工作制度,全面启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

  第二阶段:依托江苏省“一网三库一平台”和市信用办牵头建设的综合征信平台,实现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2016年底前,按照分类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档案,完善基础数据。

  第三阶段:2017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全面建成,能够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积极推进相关部门、单位的互联互通。

  第四阶段: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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