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对钢铁、水泥企业试行超低排放 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推进环境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通知

关于对钢铁、水泥企业试行超低排放 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推进环境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豫环文[2020]80号

颁布部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大气污染类

颁布日期:2020-07-01生效日期:2020-08-01

  关于对钢铁、水泥企业试行超低排放 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推进环境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各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及《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豫环文〔2019〕211号)、《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20〕24号)等文件规定,为推动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省钢铁、水泥企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

  全省钢铁、水泥企业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其购自来水企业水量实行用水加价政策。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方式”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含税,下同),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05元(含税,下同);两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3元,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08元;三项均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6元,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1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电、用水不再加价。

  二、执行程序

  (一)钢铁、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连续稳定运行一个月后,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和有能力的技术机构,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及我省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评估监测。经评估监测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将评估监测报告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二)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将钢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和评估监测情况函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据此公布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的企业名单、加价标准,省电力公司执行加价电价,有关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监督当地供水企业执行加价水价。

  (三)新投产的钢铁、水泥项目,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由省生态环境厅函告省发展改革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

  (四)已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的钢铁、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由省生态环境厅函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据此通知省电力公司和有关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停止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

  三、其他事项

  (一)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政策执行效果适时调整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加价标准。

  (二)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电网企业和自来水供应企业因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增加的收入由省政府统筹用于支持相关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改造。

  (四)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同地区相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4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专业相关
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数据接入规范(试行)》等3个技术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 年修订版)》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安康杯”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大比武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2025年修订)
煤矿安全规程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
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