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计划》、金华市《2018年度县(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条廊道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义乌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源头减量专项行动
1.开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规划的中期评估,进一步突出生活垃圾减量的要求。(★发改委、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成专门的快递包装物回收体系和快递业包装治理体系,可降解的绿色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基本淘汰重金属等特殊物资超标的包装物料。(★邮政管理局、商务局、经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各镇街)
3.鼓励电商在网络零售、网上订餐等过程中为消费者提供减量化、可降解、可循环包装物的选择和相应的激励措施,大力推进电商、外卖领域绿色包装工作,引导外卖商家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4.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将商品包装有关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严格落实“限塑令”。对商场、农贸市场、超市开展专项整治。(★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合联、邮政管理局)
5.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整治,重点对农副产品、食品、礼品、快递、外卖、穿戴消费品等过度包装采取必要限制措施,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商务局、农合联、邮政管理局)
6.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予以查处。(★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市场集团)
7.制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规范性文件。(★发改委、环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旅展委)
8.开展一批果蔬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果疏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逐步实现果蔬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果疏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林局、市场集团、农合联、各镇街)
9.引导消费者理性、适量点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倡导“光盘”行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
10.运用园林垃圾破碎技术,实施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处置。(★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党政机关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市直机关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街、各主管部门)
12.事业单位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13.国企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国资委)
14.学校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教育局)
15.金融机构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金融机构)
16.公共场所管理单位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主管部门)
17.推进社团组织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民政局)
18.50%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镇街、市场监管局、旅展委、商务局、市场集团、商城集团)
19.居民小区5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镇街)
20.三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住宅小区创建,通惠门小区(稠城街道)、锦都豪苑(稠江街道)、园丁新村(北苑街道)。(稠城街道、稠江街道、北苑街道)
21.商贸区六街(稠城街道)、上河小区(后宅街道)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和清运试点。(稠城街道、后宅街道)
22.全市已开展垃圾分类单位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率100%;年底全面完成垃圾分类合格单位考核;2018年生活垃圾处置量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重点开展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创新制度和文明风尚专项行动,到2020年实现“零增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各部门)
2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利用,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水平,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运行体系。到2020年底实现分类处理覆盖98%以上建制村。创建垃圾分类优秀村95%以上。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96%以上建制村,创建优秀村覆盖率达60%,争创省级示范村2个。(★农林局、各镇街)
(二)实施回收利用专项行动
1.按照“便于投放、服务规范、保护环境”的原则,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商务局、国土局、城管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农合联、各镇街)
2.贯彻执行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政策标准,鼓励再生资源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实现线上交投、线下分类回收。(★商务局、财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局、农合联,各镇街)
3.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培育1至2个产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技术装备新、回收网络全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城管委、国税局)
4.加强垃圾分类再生资源企业信息收集和管理,协调好市区废品收购站点与垃圾分类单位的衔接,指导面上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工作技术指导,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商务局、各镇街、各部门)
5.开展玻璃、织物、塑料制品等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产生低价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建立低价值物品财政补贴制度,推动低价值物品回收利用。(★商务局、经信委、财政局、农合联、各镇街)
6.探索快递送货包装物回收方式,提高快递包装回收量。鼓励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快递包装、环保集装容器、可多次循环使用环保编织袋。鼓励消费者将快递包装袋送往网点回收,或者在收取快件时当场将包装交快递员回收。(★邮政管理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管委会)
7.2018年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农合联、各镇街、管委会)
(三)实施创新制度专项行动
1.制定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落实街道(镇)、社区垃圾分类督导、教员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市、街道(镇)、社区垃圾分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制度,并开展考核。(★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镇街、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年度环境卫生综合考核。(★督考办)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环境信用体系。将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金融办、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4.通过建立居民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
5.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城管委、农林局、团市委、妇联、各镇街)
6.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改委、综合行政执法局、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各镇街)
7.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制定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清单,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流程。(★卫计委)
8.落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财政局)
9.积极支持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项目研究,组织专家开展其他垃圾分类技术调研、指导活动。(★科技局)
10.贯彻落实《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防治条例》等法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体系的建设,对发现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未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职责、分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乱扔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各新闻部门予以曝光。(★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部、各镇街)
(四)实施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1.实现资源化利用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加快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PPP项目的建设,2018年投运,处置能力2250吨/日;加快填埋场渗滤液提标改造,规范渗滤液处置,加强焚烧厂烟气排放检测和运维管理,及时开展垃圾处置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工程项目开工;推进大件垃圾、装潢垃圾处置项目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局)
2.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车辆与对应投放设施颜色标志统一率100%;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市场集团)
3.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输、中转、末端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建立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业务指导有毒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建设。(★环保局、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管委会)
4.开展已封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执法局、发改委、环保局)
5.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实现已有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通过率为 100%。(★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发改委)
6.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思路,引进专业化投资主体,积极推行 PPP 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将分类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处置等产业链交给市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7.提高农村垃圾分类普及成效、提高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农林局)
(五)实施文明风尚专项行动
1.社会宣传“八进”。积极发挥各基层组织的作用,宣传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
(1)进社区(村)。社区(村)在醒目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把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社区(村)市民公约,积极营造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创建办、民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2)进家庭。积极发挥妇女在家庭垃圾分类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公益活动,向市民家庭发出“垃圾分类”倡议书,把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等绿色生活的理念带入家庭,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市妇联、创建办)
(3)进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发起垃圾分类倡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并积极带动家庭参与。利用学生暑期实践活动契机,组成垃圾分类义务宣传队、志愿服务队,赴城市社区、农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劝导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学校、团组织应每学期组织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教育局、团市委、创建办)
(4)进企业。企业单位向广大员工提出垃圾分类要求,发动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积极倡导企业绿色制造,构建工业产品绿色供应链、完善工业废料回收链,营造企业垃圾分类文化氛围。在企业单位橱窗、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在厂房、车间、走廊等悬挂垃圾分类贴画,不断激发企业员工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和责任感。(★经信委、市直机关工委、国资委、总工会)
(5)进机关。率先在机关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积极营造机关单位垃圾分类氛围。通过机关部门的日常宣传,激发机关干部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市直机关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6)进商场。发动农贸市场、超市、各类批发市场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进出口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标语,商场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在公共场所设立垃圾分类设施,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集团)
(7)进宾馆(酒店)。在宾馆、酒店大厅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在宾馆房间设置垃圾分类温馨提示牌,使广大旅客时时处处感受到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星级酒店由旅展委负责,其他宾馆(酒店)由属地管理。(旅展委、创建办、各镇街)
(8)进窗口。发动窗口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在窗口服务单位营业场所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或宣传提示语。在公共场所设立垃圾分类设施,落实垃圾分类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创建办)
2.新闻舆论引导。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设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栏目和公益广告,城市商业广告、银行、店铺LED等播放、推送垃圾分类标语,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意识。结合文明创建的曝光台,着力曝光不落实垃圾分类的不文明行为。(★创建办、执法局、文广新局)
3.公益广告覆盖。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创作垃圾分类主题公益广告,以定向创作和向社会征集的方式,创作设计一批创意独特、形式新颖、打动人心的公益广告。文明办要协调当地主要媒体加强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提高公益广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垃圾分类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形成传统与现代、网上与网下、荧屏与声频等互为补充立体化、多维度的公益广告宣传格局,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创建办、执法局、文广新局)
4.志愿劝导推动。组建10支以上志愿者队伍,深入到社区(村)、广场、公园、街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到社区(村)、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到公共场所和社区垃圾箱旁劝导、指导人们分类投放垃圾。团组织和妇联每年组织垃圾分类宣传活动50场以上。(团市委、市妇联、创建办)
5.典型示范带动。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先行活动,培育示范人群、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积极推广各示范点的经验做法。注重发挥党政机关、文明单位、最美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社会形成文明风尚。积极探索和开展“垃圾分类星级户”评比、垃圾分类挑战赛等活动,不断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市级文明单位要成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根据省、金华市关于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办实体化运作,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垃圾分类运作机构,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认真履职,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各部门间要加强分工协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各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把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保证宣传普及工作有热度深度持久度。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把垃圾分类的知识与要求用通俗易记的语言编成倡议书、宣传册发放到市民家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团市委要广泛发动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对未实行垃圾分类的现象进行劝导;文广新局要创作生动活泼的文艺作品深入社区(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巡演,用寓教于乐的方式倡导垃圾分类;机关党工委要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在单位、在社会、在家庭处处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垃圾分类宣传和实施的榜样;妇联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中来,开展“垃圾分类巾帼先行”等活动,发挥好妇女在垃圾分类中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市、镇街、社区(村)三级考评体系,市考核每季度一次,镇街考核每月一次,社区(村)考核每周一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督考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季度考核一次,并进行通报。各镇街、各部门每月定期召开垃圾分类工作例会,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并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义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对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拖延塞责,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批评追责。
(四)畅通监督渠道。设立垃圾分类监督、曝光渠道,及时倾听市民呼声和意见,广泛接受市民的监督。同时,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