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协同合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落地。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州(市)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抓总作用,抓紧修订完善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和牵头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本地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和本单位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把预案编制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构建多层次、广覆盖、衔接好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操作性。要认真分析本地区的突出风险,扎实开展应急演练,着力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演练,不断提高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各州(市)应急管理局要坚持全面建设和重点建设相结合原则,着眼本地区事故灾害形势和类型特点,建立以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力量为协同、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积极组织参加应急救援队伍技能竞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引导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的协调管理。要指导本地区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各州(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与本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深化军地协调联动、区域应急合作、交通保障等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指挥协调、灾情通报、力量协同、资源保障等机制。积极推进本地区军地训练条件开放共享,推动与在本地区相关中央企业、省属国企建立工程抢险、装备保障等协调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州(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建设,规范预案修订过渡阶段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工作,明确响应程序、部门职责、指挥部组织架构等内容,提升现场指挥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要发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最大限度厘清“防”“救”职责,督促指导本级各有关部门加强自然灾害联防防控,统筹做好应急救援力量预置工作,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各州(市)应急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扎实做好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的培训工作。要着力提高本地区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决策能力,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大力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