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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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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皖安办〔2022〕21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3-07生效日期:2022-03-07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现将《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学习借鉴,并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8〕40号)《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安委办函〔2021〕45 号)等文件规定,加大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投入,落实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氛围,切实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附件: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的智能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的复函》(安委办函〔2021〕48号)和《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聚焦城市安全重点领域,围绕“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三大功能,在深入总结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范围和深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夯实城市安全发展基础,为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有效发挥拱卫城市安全的科技“哨兵”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的韧性。

  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立足“省会示范、辐射全省、服务全国”定位,夯实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成果,有序拓展监测领域,不断提升城市安全综合风险防控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要求,协调推进多层级联防联控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做到平时好用、战时管用,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水平。

  坚持创新引领、攻坚突破。发挥创新土壤丰沃、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着眼用好科技“硬核力量”,引入一流企业、一流高校,聚集一流科研和技术创新人才,形成一整套城市风险监测预警理论体系。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6月,提升城市生命线的智能化水平,实现主城区中高风险区域城市生命线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并拓展延伸至四县一市重点区域;初步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为综合预警“一平台统管”奠定基础。

  到2022年12月,将风险监测预警范围由城市生命线领域全面拓展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领域,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运行机制,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三大功能。

  到2023年3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健全工作机制,固化试点制度成果。

  二、建设任务

  (一)搭建“一平台”。

  建设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广泛接入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等城市安全领域专项监测预警和信息化系统,充分汇聚整合城市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实现城市安全风险“全方位监测”。通过精准萃取关键核心参数,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析模型,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城市安全风险“自动化预警”。采取智能信息推送技术,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分级推送至事发企业主体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各级政府值班室和“110”、“120”、“119”服务台,并视情采取短信、手机APP等多维途径,精准推送至影响范围内的基层单位和市民群众,实现“分层次处置”。通过计算机模拟,借助图形可视化手段,立体化呈现城市安全整体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形态,实现城市安全风险“一张图展示”。(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

  (二)部署“双中心”。

  在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中心基础上建设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中心,提升市应急指挥中心综合预警处置功能,形成“一主一辅”双中心监测模式。主中心为日常监测预警中心,布设在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中心,是城市安全风险实时监测、自动预警、分层处置、综合展示中心。辅中心为高级别监测预警中心,布设在市应急指挥中心,是高级别监测预警信息收集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资源调配、应急指挥中心。(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三)提升“两能力”。

  1.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1)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在城市生命线工程Ⅰ期、Ⅱ期建设运营的基础上,扎实推进Ⅲ期建设,2022年完成县(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预警项目,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域覆盖,全面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燃气安全专项监测系统功能,新增2.5万套燃气监测仪,逐步实现市县高压、次高压和人员密集区中压主干管线,燃气场站,用气餐饮场所,燃气管道外部扰动风险区域、相邻地下空间等中高风险区域燃气安全监测的全覆盖。开展燃气工商用户监测物联网和轨道杂散电流腐蚀燃气管道试点建设,搭建全市液化石油气监管预警平台和燃气联动抢险平台。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燃气管网压力和流量、第三方施工振动、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等核心关键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燃气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供水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供水安全专项监测系统功能,建设全市供水信息化监管系统,接入已建成760公里供水管网监测数据,逐步实现管网水力分界线、大用户取水点、大管段交叉处,重点监测管网、老旧管道,存在工程施工、地质灾害交叉影响的供水管线,爆管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线,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市政消防栓等中高风险区域供水安全监测的全覆盖。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供水流量、压力、漏水声波等核心关键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供水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排水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排水安全专项监测系统功能,建立全市排水业务一体化管理体系,接入已建成254公里排水管网监测数据,整合共享气象、水文、公安等部门47处气象站点、29处水文站点、10万余路视频等资源,逐步实现对重点监测防洪排涝设施、重点监测截污控源设施、存在工程施工交叉影响的排水管线以及地铁出入口、城市下穿、隧道等易涝点排水安全风险监测的全覆盖。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合,萃取雨量、易积水点水位、河道水位、管网液位、可燃气体浓度等核心关键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排水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热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热力安全专项监测系统功能,接入已建成201公里热力管网监测数据,逐步实现对运行超过10年、多次发生泄漏、靠近河道、顶管管线、过河架空以及城市低洼易涝点的管线等中高风险区域热力安全风险监测的全覆盖。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热力管道温度、压力、流量等核心关键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热力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桥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桥梁安全专项监测系统功能,接入已建51座桥梁监测数据,逐步拓展至安全状况差、运营风险大、超载车辆多以及长距离、大跨度、斜拉悬索等结构复杂的辖区桥梁,实现中高风险桥梁安全监测的全覆盖。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气象环境、交通荷载、桥梁结构变形、结构受力、动力响应等核心关键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桥梁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综合管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管廊安全专项监测系统功能,接入已建成58公里试点综合管廊监测数据,实现对廊内环境、附属设施、入廊管线进行全面监测和综合分析,保障综合管廊安全。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综合管廊内温度、湿度、氧气浓度、硫化氢浓度、液位以及入廊管线压力、流量、应力和可燃气体浓度等核心关键参数,有序推进综合管廊本体结构、保护区以及廊内人员定位等监测,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综合管廊安全风险的多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肥西县政府,高新区、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市管廊公司)

  (2)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仓储物流园区等火灾高风险单位,以及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消防重点单位,对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运行情况等加强动态监测,实现全市550家火灾高危单位物联网远程监控、91栋高层住宅建筑火灾预警监测和260辆消防车辆状态监测。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关键核心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重点消防单位火灾防控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同步选取危险性高、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单位,纳入消防安全云服务试点,推广消防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监测报警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交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两系统一平台”功能,推进“两客一危一重”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平台建设。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共享高速公路159处气象监测点和633个视频监控、交通超脑平台6075个路口视频监控和168个视频事件检测点等监控信息,萃取交通气象、交通事故、交通拥堵信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集中点(段)以及重点车辆状态、行驶轨迹和驾驶员行为等数据,建立交通安全风险分析模型,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重点道路、重点车辆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拓展“96366”电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应用,构建动态监管、监测预警等大数据智慧监管系统;制定全市电梯物联网监测数据、接口等标准,建设电梯运行感知物联网,实现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电梯安全风险监测。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电梯的上行、下行、平层、开关门、速度、加速度、震动、机房温度、机房湿度等关键核心参数,构建电梯安全监测管理体系,实现电梯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推进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测预警平台,重点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4A级以上景区、大型商超、会展场馆、商业楼宇、重点群众活动聚集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大客流安全风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测。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人员流量、密度、拥堵、踩踏和行为异动信息,科学建立分级预警模型,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生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危险化学品“两系统一平台”功能,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道路运输和“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风险监测的全覆盖。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气体、压力、温度等生产运行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尾矿库、井工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逐步实现对尾矿库、井工矿山企业安全风险监测的全覆盖。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尾矿库坝体位移、库内水位、浸润线位置和井工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排水、供配电、压风、充填系统等生产运行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对尾矿库和井工矿山生产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工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结合“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推进建设工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实现对金属冶炼和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进行监测。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有关生产运行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对重点工贸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

  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暴雨、台风、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低温冷冻、雪灾等各类气象灾害的核心关键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对气象灾害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同时新增4部相控阵雷达、100套区域自动站,实现气象监测覆盖全市及巢湖全流域,建设高密度的智能化、小型化、低功耗、高可靠性的新型地面气象观测站点。依托“智慧气象”+“雪亮工程”服务新模式,补齐交通气象实况监测覆盖短板,建设完善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大雾团雾预警等智能应用场景;开展雨雪冰冻天气城区道路与高架结冰气象预报预警,完善城区暴雨积涝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建立完善全路网、多要素的综合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体系。(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水旱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已建的水文监测预警系统、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基层防汛监测预警平台,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对河湖、水库、渠道和地下水等进行实时监测,萃取水位、流量、降雨(雪)、墒情等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对水旱灾害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同时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建立大坝安全监测平台,完善雨水情测报,建设重点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为水库安全管理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合肥水文水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地震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地震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测震、地下流体、电磁和形变等各类测项的核心关键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对地震灾害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地震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地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新增高风险区域滑坡隐患点监测物联网,通过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等孕灾环境、致灾因子的核心关键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对地质灾害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森林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完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将古城林场、巢南林场、百花寨林场、东顾山林场和蜀山森林公园森林防火监控报警系统数据接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萃取林区天气、干旱、物候、火源等森林火灾致灾因子参数,科学设定报警阈值和分级预警标准,实现对森林火灾的全方位监测、自动化预警。(牵头单位:市林园局;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提升联动处置能力。

  制定《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响应规程》,本着自动监测、分级预警、联动处置的原则,对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实行分级响应、联动处置。(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预警发布。市应急指挥中心(简称“指挥中心”)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中心(简称“监测中心”)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通过研判分析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数据,将监测预警响应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发生三级预警时,监测中心应当立即将预警信息推送至事发单位相关负责人;

  发生二级预警时,监测中心应当立即将预警信息推送至事发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事发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并同步报告“110”报警服务台;

  发生一级预警时,监测中心应当立即将预警信息推送至事发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事发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并同步报告“110”和“119”报警服务台、指挥中心、市政府总值班室。

  (2)警情处置。在接到预警信息后,监测中心、事发单位、有关主管部门、事发地政府和指挥中心等警情处置各方责任主体,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启动三级预警响应时,事发单位负责人应当带领工程、技术等应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启动二级预警响应时,事发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有关主管部门、事发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协调应急处置。

  启动一级预警响应时,事发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关主管部门、事发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应当立即到达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进行分析研判,作出应急决策,调度指挥有关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

  (3)响应终止。警情处置完毕后,现场指挥部决定预警响应终止,反馈监测中心解除预警。

  (四)编制“一标准”。

  总结提炼我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特点、技术应用、机制建设和运行模式,组织编制《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规范》,以安徽省地方标准发布,形成一套可借鉴、可

  复制、可推广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的标准体系,夯实“合肥模式”全国示范推广基础。(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三、建设步骤

  2022年1月前,编制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

  2022年3月前,开展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完成项目采购招标,确定建设单位。

  2022年5月前,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中心建设。

  2022年7月前,完成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两中心”部署。

  2022年8月前,完善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成与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数据接入。

  2022年9月前,完善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和井工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建设,完成与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数据接入。

  2022年10月前,完善气象、地震、地质、森林防火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完成与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数据接入。

  2022年11月前,推进消防、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与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数据接入。

  2022年12月前,编制完成《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响应规程》《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规范》。

  2023年3月前,总结我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进行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二)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部委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鼓励支持各类专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建共赢的新模式,保障项目落地实施。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

  (三)加强协调联动。强化部门协作、属地联动、政企配合,细化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整体合力,完善工作沟通联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严格督导考核。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定期通报、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及时监督检查重点任务和工程完成情况,形成及时推进落实、总结经验、整改提升的工作机制。

  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

  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

  市公安局负责人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

  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

  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

  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

  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负责人

  市数据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

  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

  合肥水文水资源局负责人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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