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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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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4-08生效日期:2022-04-08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厅相关处室:

  现将《青海省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8日

青海省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指导推动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定2022年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以下简称执法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解决执法力度仍然偏弱、执法总量仍然偏小和执法“宽松软”问题,强化行政执法震慑作用和惩戒效应。落实“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总体要求,做到重大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率100%,实名举报核查率100%,行政处罚结案率100%,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正确率100%,典型案例上报率100%,推动事前违法案件立案起数和行政处罚数额大幅提升,力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年“零撤销”“零败诉”。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建立完善省、市(州)、县(市、行委)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总体要求,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及多层次重复执法的问题。推动市、县两级选拔或招录具有矿山、化工、冶金、法律等学历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提升专业执法人员比例,解决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编制被占用、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二)完成重点执法任务。细化完善分类分级执法工作制度,构建“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格局,修订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健全执法对象清单,明确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管执法主体和执法检查频次,确保监管执法“零死角、全覆盖”。严格执行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做到执法工作计划完成率100%。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时段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钢铁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和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采取“逐企业、逐设备、逐项目”精准执法,彻底消除同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有关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工业园区(功能区)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防范化解工业园区重大安全风险。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秩序混乱、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执行执法指令,以及在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后依然存在重点检查事项不合规的违法案件,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的企业要重拳出击、严处重罚。认真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刑条款,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加大事前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要及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将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推送“信用青海”平台。切实加强对被立案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及取缔关闭企业的复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对立案查处的企业复查率达100%。

  (四)持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建立执法人员入职(转岗)培训制度、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年度参训率100%,以高质量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精准查办违法行为的能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执法文书使用手册》的应用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对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实行“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区域间异地执法检查,检验各地区执法工作,缩短地区间执法能力差距,提升精准执法水平和执法工作效能。强化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效应,定期汇总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推动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能力。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评查促规范,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五)持续提升执法保障能力。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在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做到执法行为全过程上线入网,完成监管执法企业基本信息录入率100%、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100%、线上执法率100%、监管行业覆盖率100%的4个100%工作目标,提高执法数据报送率,强化执法数据分析应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各地区执法用车和执法装备保障。完成藏区6州32个县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做好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装备保障。举办综合行政执法服装着装仪式,统一全省行政执法车辆标识,提升执法队伍权威性和职业荣誉感。

  三、实施步骤

  活动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具体行动和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同步或交叉开展。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抓好动员部署,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做好层层压力传导,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深下去、严起来、见实效。广泛开展宣传,注重营造氛围,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月)

  各地要将政执法年活动贯穿于全年工作,周密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认真做好执法人员、经费、装备保障,建立执法年活动台账,市州应急局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省厅组织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2月)

  认真总结执法年活动经验,将执法年活动中形成的好措施、好办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固化,针对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对策,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推动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开展“执法年活动”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内容、措施、要求和责任,要把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年度执法计划、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投诉举报核查有机融合,同步谋划,协同推进,切实做到从高从严、落细落小、力度不减。

  (二)强化督查考核。厅安全执法局、安全基础处、危化监管处、煤矿监管处、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调查统计处等处室要加大对各地区开展执法年活动的监督指导力度,分工负责落实执法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市州应急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督导考核,对活动进度滞后、成效不显著地区进行警示约谈和通报批评。省厅将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发挥考核导向作用,通过开展执法评议、案卷评查和督导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地区工作落实情况。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好的工作举措、工作方法,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上报季度工作小结,2023年1月15日前上报执法年活动总结。各地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执法年活动信息汇总上报工作,由市州应急局汇总后于4月20日前上报省应急厅。

  联系人:王金龙、李守鹏

  办公室电话(传真):0971-6139762

  电子邮箱:wangjinlong@yjt.qinghai.gov.cn

  附件: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员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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