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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湛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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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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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湛江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2-06-29生效日期:2022-06-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我市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进行更新,确定广东海洋大学等52家单位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附件:湛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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