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开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控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全市“控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深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控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并对全市8个县区、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驻点包抓和督导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工作责任末端落实和隐患整治跟踪闭环。围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减存量、遏增量的总目标,通过并行开展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下沉督导8个县区、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现有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有效,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控稳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要求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系统整合各行业领域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控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行动。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自建房、工贸(冶金)、消防、文旅、特种设备共10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实现事故隐患存量大幅减少、现有安全风险降低等级或有效管控。
三、督导检查形式
为有效督促指导各县区、高新区开展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市安委会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8个工作组,全程负责指导、督促全市8个县区、高新区具体工作(分组安排见附件1),主要督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督查落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扎实开展各重要时段及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对县区三年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阶段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全程指导,并负责衔接省安委办驻点包抓工作组在相关县区的检查工作。督导检查期间,工作组对所督导辖区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安全检查100%全覆盖,对中小企业安全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并负责对发现及反馈隐患问题的整改“一抓到底”、跟踪落实到位。
四、重点检查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省上三十五条实施意见、市上二十条具体措施情况;
2.各县区、高新区比照市委、市政府“两个责任清单”,对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情况;重点行业监管部门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责任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巩固提升阶段建立相关制度措施情况;
4.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部署及具体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5.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前期省安委办“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反馈1410条及市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184条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运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情况;
8.当前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体化监管措施有关情况,疫情趋稳后严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验收情况。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年初部署下发的《兰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兰州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为主线,重点排查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2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及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共3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整合推进20条重点任务的落实。围绕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制定专项配套工作方案,在全市危险化品领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一防三提升”关键措施,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控措施,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格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危化领域不爆炸、不泄露、不冒烟。
2.矿山领域:围绕深刻吸取白银景泰“7·23”边坡坍塌事故教训,制定《兰州市矿山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分3个阶段,对照非煤矿山17项、采掘施工企业18项、煤矿企业14个方面内容开展全面细致检查,重点检查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新出台《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落实情况、煤矿灾害防治情况、矿山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汛期及极端天气可能给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重点在全市矿山深入开展矿山运输道路、工作台阶、采场边坡、排土场等位置的排查检查,特别是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致灾因素情况,摸清矿区河流、湖泊、塌陷区水体与矿井的径流通道情况,加强边坡监测巡查。督促各矿山企业董事长、矿长定期调度“雨季三防”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矿山水害事故发生。
3.自建房领域:按照《兰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加快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进程,在前期摸底整治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存在问题隐患但尚未停止营业或人员未搬离的88栋自建房,督促所属县区立即采取措施,责令停止营业并组织人员搬离,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入危房。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完成对重点区域、重点公共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和违规改扩建自建房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强化市、县区两级部门联动,对排查发现涉及多个行业监管部门的隐患房屋,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边查边改”的原则,对存在重大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屋同步推进整治,积极协调行业部门落实隐患整改。
4.城镇燃气领域:按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市、县区两级住建、商务、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和机构,重点围绕3个紧盯(紧盯公共场所、关键环节、突出问题)、5个重点(重点落实燃气餐饮用户报警器安装、管控公共场所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开展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排查整治、督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实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清理和老旧管网改造整治工作)、5个环节(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管线施工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彻底排查整治燃气领域风险隐患、提升群众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5.建筑施工领域:按照《兰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突出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针对今年以来事故暴露出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高处坠落、基坑坍塌、塔吊倾倒、触电等事故隐患,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深挖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着力解决建筑施工最低价中标、层层转包带来的安全投入减少、盲目压缩合理工期、违法违规建设施工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无资质超资质施工、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6.消防领域: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4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场所、村民自建房等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化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农村和易地扶贫安置点等重点场所针对性整治。特别是按照《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突出超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异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区)的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重点加强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医疗卫生场所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以城关区为试点,全面铺开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站)建设工作,落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实体化运行,着力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体系。
7.工贸(冶金)领域:根据《兰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集中部署,重点针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及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检维修7条”等重点整治事项开展对标对表的隐患排查及集中执法。同时,针对吸取事故教训,持续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涉及“一重点两重大”的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贸企业,严格盯紧看住,建立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一企一档”,对整治过程中界定分级为重大危险源的,纳入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施动态管理,有效遏制工贸领域较大风险事故。
8.道路交通领域:按照《兰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总体安排,分条块开展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水路运输、在建工程和公路运营、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各领域的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整治货车、专用车生产、销售企业和车辆维修企业、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大吨小标”以及“百吨王”等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优化农村客运服务、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加强凌晨、清晨时段的路面巡逻和检查执法,严查“黑包车”“黑客车”等情况。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公交出租、网约车、农村“五小”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集中开展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连续长陡坡和马路集市等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9.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检查旅行社企业租用车辆、旅游产品、安全评估、行前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情况。依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旅游景区电瓶车、区间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特别是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星级饭店强化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等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和应急准备。
10.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督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教育、工信、民用爆炸物品、公共设施、农业农村、水利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同步持续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同时统筹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及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5日)
各县区、高新区按照市级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分布对整治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全面系统对本辖区整治工作作出细化安排。市、县区两级重点行业监管部门逐一对照10个重点行业领域配套专项方案,对既有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补充完善。同时务必将县区及部门对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及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开展组织动员。
(二)集中整治督查阶段(8月15日至11月底)
各县区、高新区、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督促辖区、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对照整治工作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过筛子”全覆盖检查,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同步督促问题隐患动态整改清零,实现发现和反馈隐患问题数逐月环比下降。市级8个督导检查工作组全面下沉县区,通过“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集中指导督促县区、部门工作落实,同步开展工作督查,于9月下旬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反馈所督导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及督查反馈具体问题隐患(格式见附件2),由市安委办汇总整理后在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专项通报。
(三)回头看整改阶段(11月底至12月底)
各县区、高新区、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形成整体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级8个督导检查工作组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同步开展“回头看”抽查,并就县区百日攻坚行动整体开展落实情况形成专报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开展全市“控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是我市贯彻国家、省上安全生产部署要求、保障二十大前后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高新区和有关部门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压茬推进、取得实效,确保任务和责任到基层、到岗位、不落空。
(二)压茬推进,严格执法。此次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是对全市三年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行业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进一步系统整合和督促推进。各县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近期事故暴露出的前期隐患排查治理不细致、不到位、整改不闭环的问题,特别是结合大检查和前期隐患反馈整改等工作,坚决整治执法“宽松软”现象,对各类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而不治、查而不改”“屡禁不止、屡改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处罚、停产、关闭等硬性措施,对整治期间边整改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办,确保实效。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促各县区、高新区、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周调度重要内容,对阶段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在市安委会全体会议上进行专题通报,并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开展过程中发现工作部署上下一般粗、工作要求未有效传达到基层和企业、同类型问题隐患反复出现、边整改边发生事故等情况,将提请市政府对相关县区及行业部门进行约谈。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实施挂牌督办,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四)梳理汇总,总结报告。请各县区、高新区、市级重点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在每周安全生产周调度工作汇报中具体体现。请市级8个督导检查工作组于9月20日前,将各县区工作部署、开展阶段性工作及督查情况汇总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形成针对督导检查工作的整体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邢邵华 联系电话:5102024
附件:1.督导检查人员分组
2.督查反馈问题隐患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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