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危险化学品类

颁布日期:2023-03-31生效日期:2023-03-31

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认真落实《通知》中关于柴油修改内容的最新要求,现行标准规范中关于“危险类别3易燃液体”有规定的,要督促涉柴油(不分闪点)的企业按相应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要求;标准规范按物品闪点等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划分细化规定的,按柴油实际情况严格执行相应安全管理要求。

  二、各地在落实《通知》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柴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22〕182号)过程中,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原则,对照企业生产储存柴油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安全评价等工作。

  三、自《通知》实施之日起,涉及柴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危险类别3易燃液体执行。各地要加大督促提醒力度,通过约谈、通报、现场检查、执法查处等方式,推动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落实开展辨识、办理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安全控制措施等工作。

  请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贯彻落实。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蔡俊豪,联系电话:020-83135794)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由试行转为正式施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更新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气象条例》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实施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家具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行业相关
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气象条例》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实施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家具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