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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开展湖北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湖北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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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鄂安办〔2024〕20 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5-17生效日期:2024-05-1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一畅通生命通道”,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组织做好湖北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集中学好用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采取理论中心组、集中宣讲等形式,开展深入研讨,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结合生产经营单位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述安全、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等警示教育片,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系列活动

  一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以人员密集型企业或单位为重点,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确保相关人员熟知生命通道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形式,讲解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二要积极参与“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煤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等全国性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企业安全直播课“安全宣传五进楚天行“应急科普大篷车”等地方特色活动。三要组织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点活动。6月16日,省安委办在武汉市组织开展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各地安委会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围绕主题,开展相关活动。鼓励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

  三、持续深化安全宣传“五进”

  一要持续推进“四个100”试点。各地要组织试点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全员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动引导社区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安全志愿者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多措并举约束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行为;农村要重点宣传农机、用火用气用电、自建房、农药使用、进入沼气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学校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针对入夏的实际,把防溺水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家校联动共抓大宣传,增强未成年人事前防范意识、应急自救能力。二要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传。聚焦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火、爆、塌、撞、淹、挤”等重要事故致灾因素,针对季节和生产经营特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以月促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典型经验、工作动态。三要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风险隐患,对举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生命通道”安全隐患的,要逐一核查、及时兑奖,并抓好典型案例宣传。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优化活动组织,着力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请各单位分别于5月24日、7月1日前将1名联络员和活动总结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伟周怡,027-87368065。邮箱:hbyjxwxc(@l63.com。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政编码:430064)。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17日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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