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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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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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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大气污染类

颁布日期:2024-10-15生效日期:2024-10-15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规范我市VOCs治理中活性炭的使用及管理,充分发挥活性炭在VOCs治理中的效能,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环评报告编制、工程设计、日常管理等工作参考。

  附件:东莞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试行)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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