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5年10月13日是第36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投资韧性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灾害韧性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灾害韧性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近年来,我国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频发,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反映出抵御极端灾害韧性能力仍亟待提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灾害韧性建设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当前防灾减灾救灾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针对风险防控、抗灾设防、应急处置、救灾救助等方面突出短板,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技术等投入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要紧扣主题,组织深入开展灾害韧性理念宣传教育,引导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加大涉灾安全投入,营造全社会投资韧性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着力提升防灾减灾韧性能力。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城市内涝、堤防溃决、桥梁垮塌等灾害教训,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防灾工程、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力度,着力补齐关键防灾设施短板。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老旧房屋、学校、医院和重要工程设施等抗震加固改造,在多灾易灾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受威胁群众易地避险搬迁。结合灾后恢复重建,深入开展电力、通信、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保护对象抗灾设防能力提升行动。推动灾害保险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巨灾保险、灾害民生保险、政策性农房保险等制度,积极推进“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创新开发韧性债券、减灾基金等金融工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韧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技术装备研发应用项目。
三、强化灾害风险信息应用,完善落实韧性建设标准要求。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制度,推动将灾害风险信息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规划等,严格控制高风险区域风险增量,推动分类分区实施禁、限、改等措施,有效降低存量风险。加强抵御极端灾害的模拟试验,在农业、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及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建设中,完善韧性设计标准和抗灾设防要求,留足安全冗余。持续深入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在城市更新、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灾害综合风险空间管控等方面,充分发挥普查数据成果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推动普及韧性理念和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要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创新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重点加强防灾减灾韧性和各类灾害风险知识技能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对灾害韧性建设的认知水平。充分发挥融媒传播优势,制作发布符合不同受众特点的减灾韧性产品和典型案例。针对市场主体和融资机构,组织开展灾害风险管理培训,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实践韧性建设理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公众参与韧性安全建设,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国际减灾日前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防灾减灾展览展示、科普讲座、模拟体验、疏散演练等活动,支持各类科普场馆、教育基地等载体阵地推出更多优质科普服务,鼓励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扩大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