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2008年1 月4 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第17 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 市 长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第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2008年1 月4 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第17 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 市 长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