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凉府发〔2009〕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预防和控制我州重点疾病流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特制定2009年计划免疫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保障机制 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麻风病、狂犬病、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重点疾病严重危害我州人民群众健康,其防治工作成效关系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川委发〔2005〕2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凉委发〔2005〕15号),对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一把手”抓组织落实,分管领导抓细节、抓具体措施实施。要分解疾病防治任务,建立重点疾病防治人员和经费投入机制,将重点疾病防治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各县市计划免疫专项经费、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重点疾病健康教育经费、重点疾病防治项目配套经费落到实处。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卫生推动、全社会参与的疾病防治格局。继续实行州、县市、乡镇、村、组、户逐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州包县、县市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卫生等相关部门及农户在疾病控制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把疾病防控纳入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农村改厕、改水、移民搬迁等工作,努力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防病能力。 二、认真落实以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为主的疾病防治策略 2009年,继续实施以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为主的疾病防治策略,将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麻风病、狂犬病、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疾病防治教育工作纳入健康教育计划,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健康教育,逐步建立疾病预防控制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组三级基层干部和乡镇医生的工作责任心,增强他们的疾病防治知识,提高他们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技能和预防控制重点疾病的能力。二是通过卫生宣教和行为干预,加强对餐饮业的管理,改变农村存在的陈规陋习,改变农村群众不良生活、卫生习惯,引导群众选择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三是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狂犬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农村普及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防病就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保持临床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疫点消毒、后勤保障、信息收集报告等应急反应小组成员队伍的稳定。在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的各种准备。在培训人员时,各地应从实战出发,通过模拟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突发事件报告要落实责任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重点工作 (一)免疫规划工作。 认真贯彻《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审计局关于计划免疫接种补助管理办法》,在中央、省计划免疫接种补助经费的基础上,补足不低于3元/针.次标准,按时、按量、按质兑现补贴,充分调动接种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冷链运转,建立和完善农村免疫规划接种证制度,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和巡回医疗。通过宣传使婴幼儿家长依法监护子女接受预防接种,消除免疫空白。巩固麻疹强化免疫成果,减少病例发生,为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力争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0%;逐步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提高有效接种率;完成相关疫苗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降低或杜绝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发生。对免疫规划不到位,造成疫苗针对性疾病暴发、流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责任。 (二)艾滋病防治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凉山州艾滋病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州委第74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加大防治力度,提高依法防治艾滋病水平。以实施“六大工程、一个中心”为核心,全面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打一场禁毒“防艾”的人民战争,力争用3-5年的时间,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州流行蔓延的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09年,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以项目实施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抓手,着重抓好重点目标。一是建立健全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充实艾滋病防治工作专业队伍。二是重点地区开创艾滋病防治工作新格局。三是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主动检测工作。首先,在加强哨点监测的同时,积极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在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婚检、征兵体检、从业人员体检、手术患者艾滋病常规检测,加大对有偿献血(浆)人群、吸毒人群、暗娼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面,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一步摸清我州艾滋病流行状况。其次,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大众宣传活动,提高我州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第三,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危人群健康教育、美沙酮维持治疗、安全套推广、清洁针具交换等干预措施,阻断和降低艾滋病传播。第四,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营造我州艾滋病防治良好环境。 (三)霍乱防治工作。 认真分析疾病流行规律和国内外霍乱流行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按照《凉山州农村群体性聚餐餐饮管理意见》,继续完善我州农村地区“死亡报告制度”、“农村聚餐申报制度”,加强“农村餐饮加工小组”建设,从源头抓起,消灭各种类型的不洁聚餐,杜绝霍乱的食源性暴发流行。进一步规范腹泻病门诊的开诊工作,做到“逢疑必报、逢泻必检”。强化霍乱源的监测,抓早、抓小,切实落实“早、小、严、实”的霍乱防治措施和霍乱防治各项制度。 (四)结核病防治工作。 继续巩固和加强第一轮和第四轮全球基金项目、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第五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实施。围绕项目实施,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普及基本防病知识,落实“双免”政策,提高全州各族群众的主动就医意识。将流动人口纳入本地区结核病防治规划,使流动人口与当地人群一样享受国家免费政策。巩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实施成果,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降低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力保以县市为单位DOTS覆盖率达100%的标准。力争肺结核病人发现率、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医疗机构转诊率、结防机构追踪到位率、病人系统管理率、病人家属筛查率等基本指标有所提高。 (五)狂犬病防治工作。 2008年,全州狂犬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各县市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狂犬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狂犬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分解目标任务。按照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犬类动物管理,认真做好犬只免疫工作,加强监测,及时扑杀病犬和无主犬,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组建由畜牧、公安、城管等组成的狂防工作队,深入城镇、社区(街道)和广大农村开展工作,确保狂犬病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发生的责任性狂犬病疫情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六)麻风病防治工作。 按照《四川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展、力争消除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州麻风病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实施健康教育,达到普及知识、消除恐惧、减少歧视、及时就医、科学治病、减少畸残的目的。要形成各级政府领导重视、卫生推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有效机制,为麻风病防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要采取措施,提早诊断新发、复发麻风病人,减少Ⅱ级畸残病人,降低畸残率,提高麻风病人的生产、生活能力。 (七)血吸虫病工作。 以“血吸虫病防治综合项目”实施为核心,巩固“达标”成果。加强血吸虫病流行县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教育,普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建立以州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为中心的全州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指挥平台,统一协调卫生、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在“血吸虫病综合防治项目”方面的职责,按照项目进度,实现2009年综合防治目标,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县市政府要按防治预案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农村为主、重点突出、分级反应、科学及理性防治的原则,规范发热门(急) 诊的开诊工作,加强发热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工作。加强和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随时掌握州内禽间疫情的发生。加强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的准备,提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的应对能力。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为保证我州重点疾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州政府将不定期派出督导检查小组赴各县市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也应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督促各项重点疾病防治措施的落实。造成疫情扩散、引起严重后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照党纪、政纪和责任追究制追究主管、分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00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