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经委关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经委 为深刻汲取2008年以来我省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我市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根据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程标准,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分析、监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 成立太原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负责组织制定电力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统一领导、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电力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王宇魁 (市长助理)? 副组长: 张学荣 (太原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董 良 (小店区副区长)? 李卫平 (迎泽区副区长)? 高 伟 (杏花岭区副区长)? 王承江 (尖草坪区副区长)? 王静恩 (万柏林区副区长)? 高二虎 (晋源区副区长)? 褚宇平 (古交市副市长)? 张晋涛 (清徐县副县长)? 王春龙 (阳曲县副县长)? 景德奎 (娄烦县副县长)? 胡志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彤 (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美玲 (民营区管委会副主任)? (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太原供电分公司,负责全市电力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安排,跟踪了解、汇总上报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汇总、处理全市电力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主 任: 张学荣 (兼)? 副主任: 董淑菱 (太原市经济委员会电力处处长)? 马祥里 (太原供电分公司副总工程师)? 潘宝权 (太原供电分公司副总工程师)? 成 员: 余红梅 曹连胜 任宇路 黄秀彬 马钢?周立珍 王振斌 曹卫东 李亚青 蔡玉桃?张继明 苏晓东 董瑞彪 刘江 陈志勇?张鸿恩 谢月强 李富英 李绩善 冯旭?付奇志 杨卡才 王变生 原建荣 阎明生 (三)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 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太原供电分公司工作人员专家技术人员组成13个市县二级联动检查工作组,对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内容 ? (一)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检查? 1.是否按照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是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依法取得有关证照,其证照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各类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3.电力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措施“三同时”手续,通过有关部门审查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生产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部门和负责人。? 5.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和标准提取安全费用,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7.供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和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是否到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是否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有效排查治理。? 8.燃煤发电企业储灰场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排放计划,排洪设施、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对安全设计与建设施工、相关建设工程核准或审批以及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是否对存在危害大坝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能力生产、超期服役等隐患进行有效治理,对下游和周边存在的居民点、铁路、公路、水源地进行安全监控。? 9.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是否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定及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有关规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对各参建单位及转包、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否规范,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对排查发现的易塌方、高处坠落、火灾、施工机械和压力容器设备事故隐患进行了治理。? 10.是否对企业自查和供电部门查出的受电设施、用电设备、应急预案、应急电源及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筹措资金,认真进行整改。? (二)对政府和职能部门检查? 1.是否按照要求对本地区电力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所有电力企业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非法电力企业列入关闭名单实施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电力企业列入停产整顿名单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电力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是否对所有列入关闭、停产整顿和正常生产经营的电力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 2.是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落实每个重点企业监管部门和负责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事项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 4.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各项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足配强监督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是否建立本行政区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预案,配置相应人员装备,并进行演练;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并按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 6.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四、专项整治方式 ? (一) 电力企业自查自整 ? 1.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立即停止非法违法运行,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供电部门如实书面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不积极整改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县级政府组织全面排查整治? 1.对未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无任何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非法电力企业,列入关闭取缔名单实施关闭取缔。? 2.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力企业,列入停产整顿名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电力企业,列入正常电力企业名单加强日常监管。 ? 对上述三类企业要分类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县长签字后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在本市、县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市、县两级联动分类整治? 1.对照县级政府所报关闭取缔电力企业名单,市、县两级联动检查工作组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 2.对照县级政府所报已停产停业整顿、证照齐全正常生产经营的电力企业名单,市、县两级联动检查工作组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检查确认,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整治措施。? 市、县两级联动检查工作组对所检查的电力企业及其分类整治情况要详细列表登记,分类汇总,经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监管人员、检查工作组组长签字后上报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五、专项整治步骤 ? 第一阶段:统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 各电力企业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合县级政府排查摸底阶段(3个月)? 各电力企业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驻晋中央及省属重点企业组织对所属企业和单位开展自查自整。各电力企业将自查自整情况报告所在地县级政府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县级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内所有电力企业(包括央企、省企、市企)进行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三类电力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第三阶段:市、县两级联动分类整治阶段(6个月)? 电力行业市、县两级联动检查工作组在县级政府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市、县两级联动检查工作方式进行分类整治,并按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2个月)? 市电力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在进行交叉检查。? 六、工作要求 ?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级政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政府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部门、单位、责任人。? 全市各电力行业要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制定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和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电力企业周边存在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县(市、区)要制定严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对参与整治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责成其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督办。?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推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确定举报受理机构,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配足配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人员,保障检查工作所需经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专项整治工作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列支,不得向基层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摊派。? (五)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对电力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组的领导,及时掌握各检查工作组和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检查工作组和各县(市、区)电力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太原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