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8〕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着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市级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应急预案演练,也成功处置了诸如今年7月8日发生的黑龙江嘉荫江段水中发现油性污染物等一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通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也不同程度反映出我市在应急管理上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应急意识,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常态管理;应急预案不完善,习惯于凭经验办事,对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相对较低;应急处置设备简陋,物资储备不足,保障能力较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今年5月20日发生的中国银行伊春繁荣路支行墙体被砸事件,正是由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急意识不强,突发事件发生后,没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先期处置措施,导致了事态扩大,给我市带来了不良影响。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突发事件的易发期,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忧患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应急责任,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方案》(伊政办发〔2008〕5号)和《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执行情况实行目标评估考核的通知》(伊政办综〔2008〕7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明确应急管理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把应急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方针,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设施,强化培训演练,进一步增强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同时,以提高社区和林场(所)公众应急能力为重点,抓好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职能、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组建、训练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三)尽快建立应急专家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建设,加快筹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辅助有力的应急救援专家组,力争年末前完成重点行业专家组的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组在应急管理、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性问题,不断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 (四)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专项计划,将应急知识列入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教育、从业人员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媒介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和技能,增强群众应对危机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互动局面。 三、全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应急预防工作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摆上日程,按照“切实管用、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要求,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扩大预案的覆盖面,细化应急处置标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增强预案内容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熟悉预案,熟练掌握预案的基本要求,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启动预案,履行职责到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对预案及时进行修订。 (二)建立突发事件评估分析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行政区域、部门职责,定期汇总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从指挥决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协调等各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快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规律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着手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物资的保障能力、供货渠道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应急物资数据信息库和调用方案,采用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征用和紧急配送体系。 (四)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经委、民政、财政、商务、粮食、卫生、交通、建设、通讯、供电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物资、设施设备和技术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做好隐患排查,严防各类突发事件 安监、公安、交通、质监、消防、水务、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督促下属单位和企业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将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统计归档,详细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危害级别、危害程度、监控措施以及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通过彻底排查隐患,有效化解事故风险,防范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一)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报送规范和时限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各地、各单位要严格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安排领导带班,落实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工作。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将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有关情况每周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认真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明确各自在应急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起责任,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突发事件的特点、规律,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