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市区域二氧化硫及污水减排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8〕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城市区域污染源治理工作,有效提高城市区域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拟定的《葫芦岛市城市区域二氧化硫及污水减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认真配合,确保方案中所涉及的治理项目按计划完成。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葫芦岛市城市区域二氧化硫及污水减排方案 一、葫芦岛市城市区域二氧化硫减排方案 (一)葫芦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葫芦岛市环境质量通报(2007年度)》,2007年葫芦岛市环境空气质量以良好为主,优良天数占全年的94.8%。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和一氧化氮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二级标准,二氧化硫超过二级标准0.12倍。酸雨出现频率3.8%,较2006年度下降6.6%。 (二)影响葫芦岛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 通过对环境统计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现状调查,影响葫芦岛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包括: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锌达工贸有限公司和辽宁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等4家工业企业及城市区域内的燃煤供暖锅炉房。 1、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排污装置为: (1)东方铜业公司。生产设备落后,二转二吸装置不能正常运转,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排放。 (2)配套电厂75吨燃煤锅炉4台,未安装脱硫装置,二氧化硫直排。 (3)东山制酸二系统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4)西区制酸一、二、三系统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5)煤气发生炉设备落后,体积小,效率低,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严重。 2、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排污装置为: 130吨旋风炉2台,220吨煤粉炉1台,脱硫方式落后,脱硫效率低下,脱硫效率仅为50%。 3、葫芦岛锌达工贸有限公司主要排污装置为: (1)6吨取暖炉1台,脱硫设施工艺落后,脱硫效率较低; (2)锌粉车间窑炉2座,二氧化硫直排; (3)动力分厂6吨炉1台,4吨炉2台,脱硫设施落后,二氧化硫直排; (4)铅厂反射炉2台,二氧化硫直排。 4、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主要的排污装置为: 5台燃煤锅炉(35吨1台,25吨4台),脱硫装置工艺落后,脱硫效率较低。 5、龙港区10吨以下的分散供暖锅炉房18家,脱硫工艺落后,脱硫效率低下。 (三)总量减排目标 通过工艺技术改造,提高脱硫效率、管理水平以及推行集中供热等方法,达到两个目标,一是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是为锦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大唐国际热电厂等项目提供所必需的环境容量。最终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四)减排措施 1、加快对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铜业公司生产工艺改造进度;对电厂4台75吨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装置;对现有工艺落后的煤气发生炉进行改造,使该企业二氧化硫实现达标排放,确保总量减排任务完成。 2、对葫芦岛锌达工贸有限公司未安装脱硫装置的设施限期安装脱硫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3、对锦化化工集团热电厂锅炉进行治理,安装脱硫设施,提高脱硫效率。 4、对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锅炉脱硫除尘装置进行改造,采用双碱法,提高脱硫率。 5、对龙港区燃煤取暖锅炉实施拆小并大,实现集中供暖。 (五)减排效果 截至到2010年底,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均得到实施后共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1115吨/年,削减后葫芦岛城市区域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的实际总量为25069吨/年,参照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允许排放量,可剩余二氧化硫总量为7666吨/年,可为葫芦岛市的持续经济发展提供必备的环境容量。 二、葫芦岛市城市区域污水减排方案 (一)城市区域地表水体的基本情况 流经葫芦岛市城区的地表水体有连山河、五里河和茨山河,这三条河流也是城区的纳污河流。根据《葫芦岛市环境质量通报(2007年度)》中数据,该三条河流流经城区段的水质质量均为劣Ⅴ类,均为重污染水平。 1、连山河 经查流入该河流城区段及下游河道的排污口有7个,年排入连山河的废水量为66.36万吨,COD306.68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其中氨氮超标1.7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3倍。 2、五里河 经查流入该河流城区段及下游河道的排污口有10个,年排入五里河的废水量为133.18万吨(不含排海管线排污口排放污水量1608万吨),COD562.9吨(不含排海管线排污口排放COD量4824吨)。新区3万吨污水处理厂,每日向五里河提供1万吨景观用水。每年200万吨,排入COD200吨。老区7万吨污水处理厂,每日将处理后的废水6万吨排入五里河入海口,每年2190万吨,排入COD2190吨。主要污染物是氨氮、总磷、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其中氨氮超标4.3倍,总磷超标3.3倍,石油类超标4.0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4倍。 3、茨山河 经查流入该河流城区段及下游河道共有17个排污口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年排入茨山河的废水量为356.22万吨,COD1071.5吨。另外从老合台、杨屯至郝屯、海月桥的茨山河主河道范围内,两岸农村畜禽养殖户向河内排放大量的粪便和圈舍污水,两岸居民的生活垃圾对河水也造成二次污染。新区3万吨污水处理厂,每日向茨山河排放处理后的废水1万吨,每年365万吨,排入COD365吨。茨山河主要污染物是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其中氨氮超标9.8倍,石油类超标7.6倍,化学需氧量超标4.6倍,总磷超标3.5倍。 (二)污水减排目标 通过对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的治理,减少对三条河流的污染物排放。使河流水质达到相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确保锦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和大唐国际热电厂等新建项目对水环境质量的要求,同时提供一定的环境容量。 (三)污水减排措施 1、连山河减排措施 将连山河所有排污口接入老区7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截污管网。 2、茨山河减排措施 (1)对茨山河进行改造。扩大行洪和人造景观,清理河道,将两岸所有污水排放口接入到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线内。严禁两岸畜禽养殖户向河内排放污染物,彻底根治茨山河污染。 (2)加快茨山河上游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将园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纳入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排海管网。 3、五里河减排措施 (1)将五里河沿岸的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纳入到污水排海管网内。将沿岸的生活污水纳入到老区7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截污管线。将化工地区小南河的污水纳入到排海管线。 (2)对沿五里河建设的工业污水排海管线进行改造。延长排海管线长度并达到深海排污工程要求,使达标后排入管线的工业污水排入深海。 4、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措施 (1)对新区3万吨/日、老区7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和锦化化工集团、锦西石化分公司的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改造,使污水排放水质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扩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市政府计划将老区7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扩大到14万吨/日,新区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扩大到6万吨/日,使直接排入三条河的所有生活污水全部通过排污管网进入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减排效果 减排项目实施后共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585.7吨/年,其中茨山河、连山河和五里河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652.7吨/年。新区污水处理厂、老区污水处理厂、锦西石化分公司和锦化化工集团污水处理厂共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33吨/年。 附表:1、葫芦岛市城市区域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表 2、葫芦岛市城市区域二氧化硫环境容量计算表 3、茨山河减排项目表 4、五里河减排项目表 5、连山河减排项目表 6、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