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的通知 阿行署办〔2008〕1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阿克苏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新政办函〔2008〕270号)要求,现将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阿克苏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县(市) 等级及年税额 分等征税土地范围 1 阿克苏市 一等:9元; 二等:6元; 三等:3元; 四等:2.1元; 五等:1.5元。 建制镇:0.5元。 一等:东以环东路为界,最东端延伸至工人文化宫和银花宾馆;南以团结路为界,最南端延至环南路;西以人民路为界;北以新华路为界。二等:环绕一等地价区。东以解放路为界;南以白水路为界;西以滨河路为界;北以南昌路为界,最北端延至前进路。三等:包围着二等地价区。东南为314国道南线,西至地区气象局,北至国防团打靶场。四等:环绕三等地价区分布,位于城镇边缘及部分城镇郊区(包括北部工业区)。东为柯柯牙,南以铁路为界,西为友谊路与314国道交界处,北到636电台丙区。五等:除一、二、三、四等地以外为五等地。 喀拉塔勒镇、阿依库勒镇统一按建制镇标准执行。 2 库车县 一等:3元; 二等:2.1元;三等:1.5元;建制镇:0.6元。 一等:西起建设路,东至车站路,北起胜利路、民航路,南至天山路。二等:1、东城区:西起车站路、东至天南路,北起规划二路,南至火车站铁路线。2、老城区:西起国道217线、东至建设路,北起规划二路,南至人民路。3、新城区:北起天山路,南至火车铁路线;南起胜利路、民航路,北至规划二路。。三等:1、西起天南路、东至新国道314线与铁路线交叉。2、东起国道217线、西至新国道西侧2公里处。3、南起规划二路、北至新国道314线北侧2公里处。4、东河塘石油作业园区。5、牙哈石油作业园区。6、牙哈装车站。7、轮西油田。8、迪娜二气田项目部。9、塔河油田采油二厂。10、雅克拉采气厂。11、雅克拉装车站。 墩阔坦镇、牙哈镇、乌尊镇、雅克拉镇、阿拉哈格镇、齐满镇统一按建制镇标准执行。 3 温宿县 一等:2.1元;二等:1.5元;三等:0.9元;建制镇:0.45元。 一等:县城东以交通路东侧至华通路桥公司为界;南以托乎拉街为界;西至托乎拉路大转盘;北至县医院。二等:县城东至卡坡石油公司;南至开源水利工程公司;西至托乎拉大转盘以西武警中队西侧;北至库木代尔瓦扎居委会。三等:塔棉集团温宿子公司转盘以南东侧为三等地。 佳木镇、克孜勒镇、阿热勒镇统一按建制镇标准执行。 4 新和县 一等:2.1元;二等:1.5元;三等:0.9元;建制镇:0.45元。 一等:新和镇:东以新华南路至客运站转盘、接乌喀路与友谊路交界,北以友谊路为界,西以人民二巷为界,南以和田路为界围合的区域,包括围合路段另一侧延伸50米或超过50米的一宗土地。二等:新和镇城区其他土地。三等:英买力油气田(包括:羊塔克、玉东、英买力油气田);星火一井、二井、三井作业区土地。 尤鲁都斯巴格镇统一按建制镇标准执行。 阿克苏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分等情况表 序号 县(市) 等级及年税额 分等征税土地范围 5 沙雅县 一等:1.5元;二等:0.9元;三等:0.45元 建制镇:0.45元 一等:1、沙雅镇:东以萨依巴克路为界,南以波斯坦街为界,西以托依堡街为界,北以其乃巴克街为界的范围。2、哈得工业区:东以HD4-34H井为起点向南至HD1-12H井为界;南以HD1-12H井为起点向西至HD4-79H井为界;西HD4-79H井为起点向北至HD4-61H井为界;北以HD4-61H井为起点向东至HD4-34H井为界的范围内用地 。二等:1、沙雅镇:一等地以外呈环状分布,东以古力巴克路为界,南以色旦巴克街为界,西以托依堡防渗渠为界,北以巴格卡街为界的范围。2、哈得工业区:一级地以外的环状分布,东以HD10H井为起点向南至YW3井为界,南以YW3井为起点向西至HD4-95H井为界,西以HD4-95H井为起点向北至HD11井为界,北以HD11井为起点向东至HD10H为界的范围内为二级地。 三等:1、沙雅镇:二等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他部分。2、哈得工业区二级地以外包括塔中油田在内的部分。 托依堡勒迪镇、红旗镇、英买力镇统一按建制镇标准执行(不包括工业集中区)。 6 乌什县 一等:0.9元;二等:0.45元。 一等:东至养路费征稽站十字中心,西至燕子山脚下丁字路口中心,南至国际商贸城十字中心,北至电力公司十字中心的区域范围内。二等:除一等地以外,其余范围内。 7 拜城县 一等1.5元; 二等:0.9元;建制镇:0.9元;0.45元。 一等:1、拜城镇:环城路以北,资源路以东,滨河路以西,驻拜部队以南。拜铁公路以北,拜城镇铁提尔村以南,吐孜玛扎盐矿以东,驻拜部队以西。2、克孜尔工业园(以克孜尔魔鬼城为中心,以克孜尔乡—黑英山乡道路为中线东西7公里,南北15公里范围以内)二等:拜城镇:一等范围以外,卡普斯浪河以东,台尔维奇克河以西,北干渠以南范围内。 铁热克镇统一按建制镇0.9元标准执行;察尔其镇、赛里木镇统一按建制镇0.45元标准执行。 8 阿瓦提县 一等:1.5元;二等:0.9元;三等:0.45元。 建制镇:0.45元 一等:阿瓦提镇:以光明路为中轴线,东至解放路、新生路;南至胜利路、多浪路、团结路;西至建设路;北至花园路。二等:阿瓦提镇:主要分布在一级地的外围,呈环状包围,主要为连片城镇居住用地。三等:阿瓦提镇:主要分布在二级界线与定级边界所包围的范围。 拜什艾日克镇、乌鲁却勒镇统一按建制镇标准执行。 9 柯坪县 0.45元。 城镇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均按一等地对待。 备注:兵团团场团部所在地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否则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