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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煤电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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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牡政发〔2009〕4号

颁布部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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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4-30生效日期:1900-01-0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煤电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牡政发〔200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煤电化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4届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化工 产业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直属单位,军分区,师院,医学院。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4日印发
                    共印300份


牡丹江市煤电化产业发展规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东部煤电化基地的战略部署,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牡丹江市煤电化产业,将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煤电化基地协调发展,进而加快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编制依据《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和《牡丹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并注重与《牡丹江市煤化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期为2008年至2015年,展望2020年。
  一、现实状况
  (一)发展优势。
  1.自然资源较为富集。牡丹江市煤炭探明总资源储量5.3亿吨,占全省探明煤炭资源储量的1/50。其中,长焰煤34765万吨,气煤11584万吨,焦煤3733万吨,褐煤3125万吨,弱粘煤683万吨。潜在煤炭资源量11.8亿吨,主要分布在林口、穆棱、东宁等县(市)。区域内油页岩矿非常丰富,现已探明林口矿区储量达到4600万吨以上。经济区内的鸡西、七台河两市是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毗邻的俄罗斯远东地区能源类资源丰富,其中煤炭占俄罗斯总储量的60%。区域内拥有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三大水系和镜泊湖、莲花湖两大湖泊,水能蕴藏量176万千瓦。可利用风能300万千瓦。
  2.交通便利。区域内有绥芬河―哈尔滨(满洲里)、图们―佳木斯两条铁路干线和国道主干线绥满公路G015、鹤大公路G201,以及省道方虎公路S309、鸡图公路S206和南汪公路S321。其中,滨绥铁路绥满公路G015与俄罗斯相连,是东北亚国际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绥芬河铁路和公路、东宁公路、牡丹江航空港4个国家一类口岸,年综合过货能力1200万吨。其中绥芬河口岸是全省25个口岸中唯一的铁路口岸;东宁地方铁路(绥阳至东宁)建成通车,并且与俄方的铁路对接项目已列入我国东北地区与俄远东地区合作规划。
  3.产业基础较好。经过多年发展,煤电化产业成为牡丹江市"工业立市"的主导产业和骨干力量,产业集群效应开始显现。2007年,规模以上煤电化企业64户,总资产123.3亿元,实现销售收入74亿元、增加值20亿元、利税5.7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44.1%、38.5%、38.6%和37.2%。
  (1)煤炭开采。共有矿井79处,其中东宁39处、穆棱25处、林口15处,年开采煤炭400万吨以上。现有煤炭开采企业76家。其中,沈煤集团青山煤矿、东宁和兴煤矿、穆棱光义煤矿年设计开采能力分别为90万吨、30万吨、30万吨。
  (2)电力生产。发电总装机容量202.82万千瓦,年发电73.3亿度以上。火力发电装机126.25万千瓦。其中,第二发电厂装机容量102万千瓦,是我省大型火力发电厂之一。水力发电装机67.4万千瓦。其中莲花电站总装机容量55万千瓦,是我省装机最大的水电站和省电网重要的调峰电源。已并网发电的风电场2处,装机容量9.17万千瓦。
  (3)化工产业。牡丹江市化工产业基础较为雄厚,主导产品独具特色,是我省重要的化工产品生产基地之一。一是原油加工及烯烃聚合、塑料等化工产品深加工产业。年可加工原油35万吨,生产成品油28万吨、聚丙烯10000吨、改性聚丙稀8000吨、重芳烃油6000吨和塑料家具20万件。同时,还可生产石油钻井稀释剂、T602添加剂等产品。二是PVC树脂、草酸、醋酸乙烯等电石深加工产品为主的煤化工产业。产业链条较为完备,拥有东北地区唯一用电石法生产醋酸乙烯和我省最大电石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的年生产能力分别为焦炭44万吨、电石9万吨、醋酸乙烯4万吨、烧碱4.1万吨、树脂4.5万吨、精制草酸4万吨。此外,还可联产煤焦油、煤气、粗苯、液氯、盐酸、漂液、甲酸、草酸二乙酯和生产溶解乙炔、氧气、充电酸、重质碳酸钙等产品。三是以尿素、复合肥为主的化肥产业。年可生产合成氨6万吨、尿素10万吨,及高效生物复合肥和绿色有机肥等产品。四是轮胎制造及模压鞋等橡胶制品产业。牡丹江市是我国重要的轮胎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产品年产能分别为全钢子午胎100万条、半钢子午胎356万条、斜交胎250万条、内胎200万条。还拥有胶靴600万双、布面胶鞋150万双、再生胶2000吨的年生产能力。五是碳化硅、碳化硼为主的载能新材料产业。牡丹江市是国家碳化硅(硼)微粉的重要生产基地。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分别为碳化硅及精细微粉3.6万吨以上、碳化硼超细微粉1500吨、核反应堆芯块20万件、工业硅3.1万吨。
  4.集聚效应突出。牡丹江市化工产业集中度较高,绝大多数企业坐落在牡丹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发区已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同时在该园区基础上,正在积极辟建牡丹江市煤化工中心园区。园区内配套设施齐全,吃配能力较强,为化工产业进一步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5.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雄厚。牡丹江市煤电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高生产、管理、经营和技术开发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全市煤电化产业专业技术人员4978人。其中,电力专业技术人员3831人,化工企业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13人。
  (二)存在问题。
  1.以上中游化工产品居多。除电石这条产业链相对完备之外,其它化工产业链大多向下延伸2-3级,产品以传统大宗化工产品、化工基础原料居多,精细化工、深加工产品所占的比重仅为10%左右。而且多数企业产品单一,市场应变能力弱。
  2.化工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多数企业没有及时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升级缓慢,目前仅有电石、轮胎、草酸等少数产品具有规模效益,多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3.环保指标压力较大。虽然近年来企业不断加大节能减排改造力度,但是由于多数企业筹措资金的能力不强,导致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推进缓慢。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考虑到近期建设煤电化项目所新增二氧化硫和COD排放量,以及环保指标预留额度有限等因素,牡丹江市环保工作压力较大。
  4.土地制约开始显现。大多数煤电化项目所需用地面积较大。受国家宏观政策限制,牡丹江市煤电化项目建设用地的制约因素开始显现。
  (三)发展环境。
  1.国际环境。全球性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较大负面影响,但是对我省经济影响相对较小,我省化工行业仍将处于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国纷纷重视发展石油化工替代产业,其中煤化工成为主要途径。跨国公司利用其资金、技术等优势,新的投资向资源富集和市场容量大的亚洲等地区转移,并逐步放松对专有技术转让的限制。
  2.国内环境。总体来说,我国化工产业工艺技术、装备落后,能耗普遍过高,环保形势严峻,国家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我国主要化工产品产量只能满足国内市场60%的需求,同时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推动了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材料等产品的价格稳步上扬,为煤化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国内煤炭市场供求关系趋于紧张,煤炭、电力价格上涨的压力依然较大。
  3.省内环境。我省东部地区被国家列为七大煤化工基地之一。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已正式启动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依托我省东部煤炭资源丰富和产业基础较好的比较优势,努力把包括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等6市在内的东部地区建设成为以煤电化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相互配套,煤电资源综合利用,非煤支柱产业快速发展,区域城乡经济协调推进,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更加良好的重要经济增长板块。
  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实现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积极把握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和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建设等有利机遇,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一区多园"为载体,在稳步提高煤炭产量、完善输变电能力的基础上,突出发展以水能、风能等为代表的新能源,积极开展俄罗斯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引进,重点延伸拓展煤化工产业、壮大石油化工产业和轮胎制造业,进一步提高以碳化硅(硼)、无机硅等为主的新材料产业层次,做好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进一步增强煤电化产业对全市工业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同时,加强与四大煤城尤其是鸡西、七台河等城市的经济技术合作,实现省东部地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巩固提高牡丹江市在全省重要的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电网调峰基地、电力生产基地的地位,积极构建全省"水电之都"、"风电之乡",进而打造具有优势和特色、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重要煤电化基地。
  (二)发展目标。
  1.近期2008-2010年。2010年,全市煤炭产量达到550万吨,比2007年增加150万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3.93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0万千瓦,达到97.4万千瓦;火力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3万千瓦,达到159.25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2.17万千瓦。全市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0亿元以上,利税5.7亿元以上,比2007年年均分别增长25%和22.7%。
  2.中期2011-2015年。2015年,全市煤炭产量达到600万吨,新增50万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新增装机容量133万千瓦,达到230万千瓦;火力发电新增装机容量103万千瓦,达到260万千瓦;风力发电新增装机容量67万千瓦,达到110万千瓦。全市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70亿元以上,利税18亿元以上,比2010年年均分别增长28%和26.4%。
  3.展望2020年。2020年,全市煤炭产量达到700万吨以上。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750万千瓦。化工产业链条得到不断延伸拓展,下游深加工产品不断增多,全市规模以上化工企业销售收入、利税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保持在25%左右。
  (三)遵循原则。
  1.有序开发的原则。适应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形势,统筹规划,科学定位,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集中发展具有地方特色、优势和有所侧重的煤电化产业。
  2.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制度、机制、企业经营方式等方面的改革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坚持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技术、工艺和设备、管理经验,引进和开发并重,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3.市场导向的原则。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国内可利用资源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4.资源整合的原则。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整合区域内资源,并根据原料来源、目标市场、周边环境、生产成本等综合因素,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项目摆放,不断提高水、土地、能源、人才、技术等方面资源利用效率。
  5.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以维护生态、保护环境为根本,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合理、有序、适度开发利用境内外资源,加快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延伸项目,形成上下游贯穿、相互吃配的产业链,从而最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减量排放。
  三、主要任务
  依托牡丹江市煤化工园区,重点打造以电石为龙头的基础化工和以煤炭的焦化、气化、提取燃料油及下游系列产品开发为主的煤炭转化与深加工产业,大力发展以水能、风能等为代表的新型能源产业,以碳化硅(硼)、无机硅等新材料为主的高载能产业和以轮胎为主的橡胶制品产业,努力延伸拓展煤电化产业链条,提高循环经济发展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牡丹江市在全省的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电力生产与调峰基地的地位。
  (一)稳步提高煤炭开采能力。
  在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和保障煤炭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加快建设一批高效高产的现代化煤矿,提高煤炭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
  1.资源勘查。增加煤炭、油页岩等资源勘查投入,在扩大重点地区踏查范围的基础上,搞好资源的详查、精查和生产矿区的延深勘查,重点加快对东宁老黑山煤田、三岔口煤田、穆棱光义煤田、八面通煤田、林口青山外围、柳树煤田等矿区的详查和精查。
  2.煤炭生产。鼓励和加强煤炭生产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完善煤矿安全设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系数。增加大中型矿井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的投入,提高小煤矿生产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推进林口青山煤矿120万吨扩建、东宁和兴煤矿60万吨扩建、鸿福煤矿30万吨矿井、鸿运煤矿15万吨矿井、浪洞沟30万吨煤矿和林口秋皮河33万吨煤矿等项目建设,新建投产一批高效高产的现代化煤矿。扶持煤炭企业通过兼并或资产重组组建大型煤炭企业。
  3.煤炭综合利用。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选煤生产工艺,增强煤炭企业的市场适应与竞争能力。在主要产煤地建设一批先进选煤厂的同时,提高原煤入选比重及商品煤质量。在有条件的县(市)建设水煤浆代油项目,建设水煤浆厂配套输送设施。积极推进青山煤矿煤电化、东宁煤炭(油页岩)综合开发、华泰热电煤矸石热电联产等项目,加快发展煤矸石、中煤、煤泥、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
  (二)积极扩大电力生产规模。
  在努力提高区域内外输变电能力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新型能源和大功率火力发电机组,不断优化电源结构,进一步增强牡丹江市在全省乃至东北地区重要的电力生产基地和电网调峰基地的地位。
  1.完善电网建设。针对电网结构仍然比较薄弱,单回线路和单台主变供电方式仍占一定比例,特别是高压和超高压电网发展滞后的问题,加快推进林海-平安500千伏二回输变电工程和牡丹江市城东和城西22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完善市区220千伏环网,不断提高牡丹江市电力交换供应能力。
  2.优化发展火电。发展60万千瓦及以上的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的火电机组,积极推进热电联产和半焦等煤炭转化副产品发电。重点推进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上大压小"项目、热电总公司利用余热余压扩建工程以及佳日热电2台2.5万千瓦背压式供热发电机组等项目。同时,研究市域西部2×6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可行性,加快推进绥芬河、海林、宁安等地热电联产项目。
  3.大力发展水电。针对全省电源结构不合理、火电比重大、水电比重小的现状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加快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和林海、二道沟水电站等项目的前期开工准备及建设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投产,优化电源结构,提高电网调峰能力。提高双桥、钓鱼台等中小型水电站发电能力,搞好三间房水电站、宁安红岩水电站和七孔桥水电站、海林板桥水电站和红旗水电站、东宁东升水电站和五排水电站、林口白虎哨水电站、长江屯水电站等牡丹江流域以及海浪河流域水力资源梯次开发项目。
  4.加快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牡丹江市风力资源较为富集的优势,建成穆棱十文字二期、凤凰台风力发电和林口胜利林场、东宁大架子山、海林横道河子、宁安江东林场等一批风电项目。加快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区、宁安市区、镜泊湖湖区等地的地热资源,以及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勘探开发与综合利用;研究利用核能发电的途径与可能性,大力推进秸秆发电、稻壳发电、大型沼气发电等生物质发电工作,建设好大湾沼气发电、黑宝药业沼气发电、国能公司宁安和林口生物质发电、穆棱生物质热电联产等一批项目。做好农村户用沼气利用的推广工作。
  (三)重点拓展煤化工产业链条。
  进一步壮大延伸以电石为龙头的煤化工产业链条和以合成氨为龙头的化肥产业链条,重点加快甲醇、有机硅、燃料油及系列下游深加工产品开发步伐,建成全省最重要的煤化工基地。同时,抢抓俄远东地区大开发的有利时机,扩大树脂等产品生产规模,积极拓展牡丹江市建筑材料在俄远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市场份额。
  1.做大做强以电石为龙头的煤化工产业链。在进一步提高焦炭生产能力的同时,加快建设日达化工年产20万吨电石项目,力争2010年前建成投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电石产能,到2015年,争取电石年生产能力达到40万吨左右,为下游产品生产提供充足原材料。具体方向:
  一是电石-醋酸乙烯生产路线。重点扩大醋酸乙烯生产能力,开发聚乙烯醇、PVB树脂及PVB片材等下游新产品。到2010年,醋酸乙烯年产能达到8万吨、聚乙烯醇达到2万吨;到"十二五"期末,醋酸乙烯、聚乙烯醇、PVB树脂及PVB片材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8万吨、5万吨、5000吨和3000吨,建成完整的从电石到终端的建材、涂料等产品的产业链。
  二是电石-树脂生产路线。在扩大烧碱、树脂等生产能力的同时,积极开发下游产品。到2010年,力争烧碱、树脂年生产能力新增各16万吨,各达到20万吨以上。"十二五"期间,积极扩大烧碱、树脂的生产能力,并谋划建设5万吨PVC异型材、1万吨氯乙酸、5000吨氯化聚氯乙烯、1万吨氯化聚丙烯、1万吨氯化橡胶等项目。
  同时,新增草酸年生产能力1万吨,达到5万吨以上,并积极开发草酸钴等新产品。
  2.发展以合成氨深加工产品为主的煤化工产业链。以现有年产能6万吨合成氨、10万吨尿素为基础,分期实施倍丰集团宁安化工公司"813"、"2026"等扩建工程,大力发展尿素、复合肥、生物肥等化肥类产品,建成辐射我省东部乃至周边国家毗邻地区的重要化肥生产基地。到2010年,合成氨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尿素年生产能力达到13万吨。到2012年,合成氨、甲醇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尿素、复合肥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6万吨和20万吨以上。
  3.开发以甲醇为龙头的煤化工产业链。加快推进中煤焦化年产300万吨焦炭和30万吨甲醇项目,力争到2010年形成部分生产能力。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甲醇生产能力,并有选择地开展甲醇下游深加工,到2015年建成上下吃配紧密、较为系统的产业链条。具体方向:
  一是甲醇-醋酸生产路线。谋划建设年产20万吨醋酸项目,为醋酸乙烯生产提供配套;在加快推进聚乙烯醇项目的同时,谋划聚乙烯醇缩丁酯和涂料生产项目,开发醋酸酯类、醋酐等新产品,使产业链条得到充分延伸。
  二是甲醇-甲醛生产路线。积极谋划建设年产20万吨甲醛项目,并有选择地开发聚甲醛、酚醛树脂、脲醛树脂、季戊四醇等新产品,为进一步发展下游工程塑料、粘合剂、涂料、润滑油、添加剂等产品生产创造条件。
  三是甲醇-二甲醚生产路线。谋划建设年产10万吨二甲醚项目,为下游汽车、民用燃料替代产品和抛射剂、制冷剂、发泡剂等产品生产提供原材料。适时谋划开发二甲基硫醚和乙二醇二甲醚等新产品。
  同时,谋划3万吨甲胺项目,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建设甲醇生产甲胺及下游化工产品装置。
  4.重点建设有机硅系列产品加工产业链。充分利用我市氯碱产品和工业硅生产的优势,积极发展素有"工业味素"之称的有机硅系列产品,构建硅产业园,不断提高牡丹江市化工产业层次,努力打造国内重要的有机硅生产基地。力争到2010年,有机硅单体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在此基础上,积极扩大有机硅单体生产规模、开发有机硅系列产品,到2015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有机硅单体20万吨、硅橡胶2万吨、氟硅橡胶2万吨、硅油1万吨、硅烷偶联剂2000吨、气相白炭黑5000吨。
  5.发展褐煤(油页岩)提取燃料油产业。充分发挥牡丹江区域特别是东宁县褐煤含油率较高的优势,积极发展煤炭提取燃料油产业,争取到2015年燃料油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同时,利用区域内油页岩资源,加快建设大庆油田10万吨页岩油先导基地项目,到2010年页岩油形成年产3万吨的规模,力争2015年页岩油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
  (四)进一步发展石油化工产业。
  按照"油头、化身、塑尾"的发展思路,积极开发下游系列石油化工产品,延伸拓展产业链条。
  1.扩大原油(重油)深加工能力。依托石油化工厂,积极发展烯烃类产品,分三期谋划建设重油催化裂化(MCC)、芳烃抽提、混合C4芳构化、聚丙烯等装置,改造现有炼油装置,为我省石化产品结构调整和发展创造条件。重点引进俄罗斯原油(重油)、天然气资源,加快推进30万吨芳烃类化工基础原料项目,争取到2010年原油(重油)综合加工能力达到115万吨,年产芳烃类化工基础原料33万吨、成品油26万吨、民用燃料液化气11万吨。到2015年,确保原油(重油)综合加工能力达到200万吨,年产芳烃类化工基础原料77万吨、民用燃料液化气24万吨,不再生产成品油;力争原油(重油)综合加工能力达到250万吨,年产芳烃类化工原料100万吨、民用燃料液化气29万吨。
  2.开发聚丙烯及下游深加工产业链。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发展下游深加工,努力将石油化工厂分三期建设的聚丙烯装置落到实处,力争到2012年聚丙烯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2020年前达到50万吨。同时,延伸产业链条,选择建设聚丙烯低发泡板材、PP合成纸、PP透明片材、PP阀口袋、双向拉伸薄膜、PP流延膜等聚丙烯下游深加工项目。
  (五)做强化工新材料产业。
  以法国圣戈班、金钢钻碳化硼、顺达化工等企业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化工基础,积极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重点开发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等产品,努力壮大新材料产业群体,巩固牡丹江市国家级新材料生产基地的地位。
  1.加快发展碳化硅(硼)超细微粉系列产品。稳步提高碳化硅、碳化硼等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好圣戈班陶瓷材料公司1.2万吨碳化硅扩产、天宇碳化物公司碳化硼超细微粉扩产、华威集团1.2万吨碳化硅微粉等项目。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重点推进超细、提纯、改性技术的应用,积极开发碳化硅(硼)超细粉和纳米级微粉等系列产品,发展先进陶瓷材料和高性能结构材料,开发硬质合金刀具、器具、复合制品等产品,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和高附加值产品比例,继续保持同类产品在国内领先的地位。
  2.努力开发多晶硅及下游深加工产品。依托区域内及周边地区丰富的硅矿资源,稳步扩大工业硅生产能力,并不断提高产品纯度和档次。建设好顺达化工太阳能级高纯硅项目。发挥牡丹江市氯碱企业的配套优势,加快推进多晶硅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建设浇铸多晶硅(提拉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等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努力培育高纯无机硅新材料产业和太阳能电池产业。
  3.积极拓展耐碱玄武岩纤维产品的应用领域。加快建设电力实业集团玄武岩拉丝、嘉恒集团玄武岩纤维制品生产线等项目。在此基础上,鼓励区域内企业整合技术资源,积极开展与国内科研院所技术合作,加快研究和探索玄武岩纤维产品性能,不断拓展其应用范围,为企业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奠定基础。
  (六)加快轮胎及橡胶制品产业发展。
  以桦林佳通轮胎等企业为依托,在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的基础上,重点扩大全钢载重子午胎生产能力,研发与生产雪地胎、赛车胎、大轮网胎等技术含量高的半钢子午胎。"十一五"期间,建成460万套全钢半钢子午胎项目,实施新增800万条半钢子午胎出口基地项目。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全钢子午胎生产能力达到300万条以上,半钢子午胎达到1200万条以上,进一步提高东北地区重要轮胎生产基地的辐射作用。同时,整合橡胶制品企业资源,积极开发新产品。
  (七)构建煤化工园区。
  遵循统一规划、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资源整合的原则,构建好牡丹江市煤化工产业园区,调动各县(市)参与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推动全市煤电化基地整体协调发展。园区采取"1+6"模式,即在市区设立煤化工产业中心园区,林口县、穆棱市、东宁县、宁安市、海林市、绥芬河市设立煤化工子园区。
  1.市区中心园区。园区以大庆路为基础与起点,逐步沿201国道两侧向桦林镇、五林镇方向发展,主要布局市区煤化工及煤电化基地重点项目。其中大庆路老化工园区面积约3.54平方公里,桦林镇至五林镇新化工园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以电石为龙头的基础化工和以煤炭的焦化、气化、提取燃料油及下游系列产品开发为主的大中型煤炭转化与深加工产业,以及新材料、建材、轮胎、造纸、冶金等领域。同时兼顾沿301国道两侧铁岭河镇和磨刀石镇,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木制品加工、机械制造、医药、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非煤产业,联动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煤电化基地整体发展。
  2、各县(市)子园区。各县(市)根据资源特点,积极发展风电、水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在此基础上,林口子园区位于青山煤矿矿区内,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园区立足煤炭资源优势,谋划建设甲醇、乙二醇等煤化工项目,并积极发展煤炭洗选、新型墙体材料、轻质和重质碳酸钙、煤矸石和煤层气综合利用。穆棱子园区位于八面通镇西北侧,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园区充分发挥毗邻煤城鸡西、七台河的优势,积极谋划建设煤化工项目,发展粉煤灰综合利用和以硅钡钙合金生产为主的载能产业,并以八面通镇、河西乡为重点,积极扩大煤炭开采规模。东宁子园区位于东(宁)三(岔口)高速公路南侧,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园区充分发挥对俄区位和本地褐煤含油率较高的优势,集中发展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煤(油页岩)化工产业发展,努力构建全省重要的燃料油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积极发展电石、工业硅、铁合金、轻质和重质碳酸钙等产品。宁安子园区位于宁安镇西北部,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园区依托现有基础,重点提高合成氨产能,积极发展尿素、复合肥等化肥类产品,努力构建辐射省东部的化肥系列产品(煤炭气化工艺)为主的特色化工生产基地。同时,积极开发玄武岩纤维等新型建材产品。海林子园区位于海林河西乡,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园区重点发展以碳化硅(硼)为主的载能新材料产业。绥芬河子园区位于301国道绥芬河收费站南侧,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左右。园区立足口岸的功能优势,重点构建石油(重油)储备区,打造辐射省东南部的石油(重油)储备基地,为全市煤电化基地乃至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八)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企业内吃配、行业内和行业间循环,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一是完善节能减排评估审查、监测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能耗水平的统计工作,对重点企业能耗水平进行评估审查。完善重点污染源定期监测、申报等制度和市、县(市)区、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台帐,加强项目审批过程的总量调剂。二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积极采用新技术,加快建设副产品和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吃配、循环经济项目和清洁能源开发项目,不断降低资源消耗水平。重点建设好日达化工甲酸钠、中远实业粉煤灰免烧砖二期、造纸研究所粉煤灰纤维特种纸、黑宝药业熊场污水综合利用等一批项目。三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新建项目节能减排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行业准入标准,加强对煤电化、冶金、建材等领域新建项目的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评估管理,相关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保持和改善我市的环境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搞好组织协调与监督。
  充分发挥省东部煤电化基地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加强与兄弟地市合作,突出各自特点和功能定位,错位发展,互利共赢,加快建设好牡丹江市煤电化基地。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同时,进一步完善上项目制度体系,严把项目论证关、建设质量关、投产达标关,确保投资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二)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煤电化基地建设。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策,坚决执行牡丹江市出台的有关扶持和鼓励政策。研究建立市煤电化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区域煤电化项目加快建设。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规划用地向煤电化项目倾斜,适度降低土地使用的相关费用标准。加大对技术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力度,不断促进煤电化产业层次提升。对外来投资者及新建煤电化项目在税收方面给予更多优惠,减轻企业项目建成初期的生产经营压力,切实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三)抓好建设资金筹措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联合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不断谋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项目、好项目。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变现和设备折旧等措施,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不断改善发展环境,开拓思路,积极吸引域外战略投资者落户牡丹江。帮助企业提高信用意识,积极协调企业与银行关系,健全担保机制,争取金融部门资金支持。把握国家老工业基地、省东部煤电化基地的政策机遇,加大跑省进京力度,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性扶持。推动企业、民间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协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继续做好上市融资、引进风险投资等工作,努力探索和实践新的投融资方式,不断拓宽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途径。
  (四)加快支撑体系建设,为煤电化基地发展提供保障。
  以高等级公路建设为核心,统筹铁路和航空发展,加快区域内部快速通道建设,着力推进城市之间、园区之间、城市与园区、口岸与基地之间,以及连接俄远东地区、哈尔滨、珲春等域外城市的高等级公路和快速铁路建设,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科研服务、管理咨询、工程设计、现代物流、金融租赁、教育培训、医疗保健、文化传媒等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强化现代服务业对煤电化基地建设的支撑作用。不定期聘请专家,为牡丹江市煤电化产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才引进、培养、留住的机制和环境,为煤电化基地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五)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使牡丹江市加快煤电化基地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加强学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形成合力,推动全市煤电化基地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利用银企对接会、项目网等方式,积极开展煤电化项目对外推介工作,引导企业、投资者、金融机构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到煤电化项目建设中,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牡丹江市煤电化基地扶持政策

  附件

  牡丹江市煤电化基地扶持政策

  为加快牡丹江市煤电化基地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东部煤电化基地战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牡丹江市煤电化基地扶持政策。适用范围为牡丹江市区域内煤炭、电力、煤化工等重点建设项目及进入煤化工产业园区的建设项目。
  一、土地政策
  (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向重点建设项目和煤化工产业园区项目倾斜。
  (二)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以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按最低限价标准缴纳。
  (三)工业用地可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一次全额缴纳有困难的可采取分期或分年缴纳,最长期限为5年。
  (四)新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企业,土地出让金按所在地块级别基准地价的30%,及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土地出让金按所在地块级别基准地价的50%,由同级财政给予扶持。
  二、财税政策
  (五)新建、改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以投产之日的上年为基础,5年内企业所得税、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的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部返还。
  (六)新建、改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以投产之日的上年为基础,5年内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的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部返还。
  (七)市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1000万元,作为煤电化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滚动使用,对较为成熟的项目以无息贷款的形式扶持项目建设单位推进前期工作,待项目建成投产后2年内返还。
  (八)新建、扩建中省级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石油、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四部门企业,以上年为基数实现的新增增值税中牡丹江市分成部分的50%以上,由市财政集中使用并列入我市煤电化基地建设专项资金。
  (九)对引进省外、国外并建成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以上项目(煤炭开采项目除外),省政府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比例给予的奖励资金,全部作为我市煤电化基地建设专项资金。
  (十)对列入我市煤电化基地建设项目单子并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企业,市政府在组织向上争取各类国家和省政策资金、开发银行等金融信贷资金和信贷担保、项目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申报过程中,需要市政府出具相关承诺件的,通过"一事一议"的途径给予提供。
  (十一)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债券发行条件的企业,市政府帮助积极向国家申报发行企业债券,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三、资源开发政策
  (十二)探矿权人投资勘查获得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地后,可优先取得采矿权。允许将勘查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在开采阶段分期摊销。办理探矿权、采矿权涉及到林区、垦区时,市政府主管部门帮助协调。
  四、科技与人才政策
  (十三)支持煤电化基地企业与中省直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创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产业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中试基地,同级政府给予一次性开办资助;对研究成果在本地实现产业化的煤化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市政府对其中贡献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十四)携带科技成果、专利进入基地创办企业、实施产业化的单位和个人,可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并推荐争取省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需要对成果做进一步研发的,推荐争取省科技攻关计划的支持。项目建成达效后,本级政府对贡献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十五)单位职务科研成果以股权投入方式实施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该项目成果所占股份70%的股权;以技术转让方式实施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转让所得的税后净收入20%的收益;自行实施转化或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在项目盈利后3-5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
  (十六)市政府聘请国内有关专家,与牡丹江大学联合设立煤炭生产和化工专业,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通过设立专业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帮助企业定向培养专业人员。区域内煤电化企业引进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所属可享受本级政府颁发的工作津贴。3年内,学士学位毕业生每人每月发给工作津贴300元,硕士学位毕业生每人每月发给工作津贴1500元,博士学位毕业生每人每月发给工作津贴3000元。经费由本级政府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对企业选派专门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跨国公司培训深造单独给予资助。
  五、投资服务政策
  (十七)对符合国家投资管理有关要求的项目,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帮助协调国家、省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环保、土地等相关前期手续。市煤电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煤电化基地重点建设项目和煤化工项目前期推进工作,统筹安排市煤电化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扶持计划。
  (十八)对重点建设项目和煤化工产业园区内新建、扩建项目属于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免收部分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企业自愿原则,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免收企业各类学会、协会会费。
  (十九)对重点建设项目和煤化工产业园区内项目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全面推行"六项制度",提供全程跟踪式服务,外来企业投资实行代办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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