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漳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政办〔2010〕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漳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漳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十日 漳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二○一○年二月)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维护民生、进一步为“海西建设,漳州先行”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减轻农民负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摸清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底数、全面开展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清理和检查,坚决纠正虚报、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着力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以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村级组织乱收费及土地征用补偿费兑现不到位等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涉及农民负担问题;对“家电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农民隐性负担问题,维护农民利益;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重点监控、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效机制。 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抓好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部门的执收执罚行为;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坚决查处涉企负担案件,维护企业利益;宣传贯彻《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以清理规范检查考核活动为重点,减轻基层组织负担。严格执行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规定,继续巩固和深化清理成果,按照规范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全面清理和规范面向基层的检查考核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努力实现检查考核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为重点,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健全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对集中采购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规范诊疗服务、加强价格监管,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以医德医风教育为载体,不断完善医德考评体系,规范服务行为,促进行业风气转变;继续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强审批和发布的有效监管。 (二)持续深化七项治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力度,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县(市、区)教育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防止“重点校”利用资源优势衍生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不断完善配套措施,从制度、程序和运作三个层面上杜绝教育乱收费的发生;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今年城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省定标准,低于省定比例的不得提高;进一步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点评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理顺管理体制,巩固“四分开”工作成果,保证中介组织在人、财、物关系上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继续理顺部门职能,理顺行业管理关系,杜绝多头管理、行业分割和部门垄断,理顺省、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权限关系,理顺跨地域执业的管理机制,实现全方位监管;加快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出台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大督促力度,尽快完成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四脱钩”工作,规范离退休人员在行业协会的任职行为;积极推行“三项评估”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行业协会进行认真梳理和筛选甄别,引导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重组或注销、撤销登记;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发展;坚决查处和纠正行业协会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服务等行为。 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部门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价格可控;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 依法依规设站,加强站(点)管理,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落实源头监管措施,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以收代纠、收费罚款放行等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的突出问题;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畅通;坚决查处“三乱”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一票否决制度。 继续深化治理公共服务行业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牵头和参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指定消费、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问题;要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制定优质规范的服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要继续拓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管制度。 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社保基金监管要进一步实现常态化,并积极解决容易造成监管隐患的历史遗留问题;住房公积金监管要积极推进归集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提取审批管理、打击骗取套取行为,积极推进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扶贫专项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下移检查重心,加强长效监管,健全和完善资金项目化的制度规定;救灾专项资金监管要加强专项审计,实现常态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县(市、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等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涉及民生部门行业的民主评议,将供气、供水、公交、通讯、物业管理等事关民生的部门行业纳入民主评议范围。充分发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载体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价体系,明确评议主体、深化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增强评议效果。把民主评议工作中存在的年终测评定结果的静态评议,转变为动态的评议过程,建立加强日常评议的制度和办法,使民主评议贯穿全年,寓于各参评部门评议——整改——再评议——再整改的动态循环过程,切实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 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要严格落实上线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上线制度,进一步规范“热线”的预案报送制度、办理责任制度和反馈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的转办、督办和反馈运行机制。搭建通过媒体收集群众反映问题的平台,办好《漳州行风网》,经常性地开展政风行风“热线”户外直播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优质的服务,畅通全市范围的纠风信息渠道、群众投诉举报和处理体系。 (四)认真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切实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完善信访件办理制度和程序,认真处理、按时办结、主动反馈群众的投诉举报,按要求向群众反馈有关情况。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视情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扩大纠风工作的社会影响面,积极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此外,继续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剪彩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纠风办要全面履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量化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继续完善和拓展纠风专项考评制度。要加强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管体系。要加大查办纠风案件的力度,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县(市、区)纠风部门每年都要查处1—2件有社会影响的纠风案件,起到刹风整纪、以儆效尤的效果。要加强专项检查,坚持日常督查与重要时期督查相结合、常规督促检查与临时性监督检查相结合。要突出日常监管,充分调动各责任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靠各级纠风部门、行评代表、人民群众,依托各种热线平台、新闻媒体、网络载体,把常态监管落到实处。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源头防治。要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按照中央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同时,不断提高现有制度的执行力。要深入宣传教育,营造维护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要严肃查处,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要落实责任,建立重要制度执行责任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工作水平。要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问计于民,集思广益、拓宽纠风工作思路。要认真研究纠风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围绕纠风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思想观念、方式方法、运作机制方面的创新,从理论和实践上努力探索纠风工作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特别是源头治理的办法。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工作特色,培育先进典型和过硬品牌,争先创优,攻关克难,充分发挥纠风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树立行业新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