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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宁夏全民行动固原实施方案(2010年—201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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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固政发〔2010〕70号

颁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7-06生效日期:1900-01-01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宁夏全民行动固原实施方案(2010年—2012年)》的通知

固政发〔2010〕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健康宁夏全民行动固原实施方案(2010年—201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六日

健康宁夏全民行动固原实施方案
(2010年一2012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战略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巩固全市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成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开展以“健康宁夏”为主题的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宁夏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2010—2012年)》(宁政发[2010]86号)精神,结合固原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康宁夏”为主题,以全民健康社会和谐为宗旨,以开展“十个一”健康知识传播活动为抓手,采取有效传播方式和干预措施,帮助全市城乡居民掌握健康知识和有益健康的基本技能,树立健康理念,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不断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技术支撑、群众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理念和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基本技能掌握率,降低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发病率,实现“健康宣传普及化,健康教育均等化,健康素养全民化,健康宁夏经常化”的目标。
(一)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健康66条》、《健康素养知识手册》、《健康知识进万家》读本传播活动覆盖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达到95%。
(二)全面普及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限盐低油、戒烟限酒、环境卫生、安全饮水等健康生活方式,城乡居民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80%,行为形成率达到60%。
(三)全面开展结核病、肝炎、菌痢、艾滋病、流感等传染病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心理疾病等慢性病,包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健康教育,防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城乡居民对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相关行为形成率达到80%,发病率逐年降低。
(四)全面开展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城乡居民对自治区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惠民政策知晓率达到9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95%,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65%。
(五)全面开展健康基本技能宣传教育,城乡居民对拨打急救电话、测量脉搏与体温、抢救触电、火灾逃生、地震自救、危险标识辨认等健康基本技能掌握率达到60%。
(六)全面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城乡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率达到85%。
三、活动形式
(一)开辟一个卫生健康栏目。全市各级各类媒体都要开辟一个卫生健康栏目,刊播(登)城乡居民应知应会的基本健康知识和疾病防控方法等。固原日报、固原电视台、固原广播电台、固原新闻网每周刊登(播出)相关内容不少于2条(次),各县(区)电视台不少于3条(次)。
(二)普及一本健康知识手册。将编印的《健康素养知识手册》分发到全市城乡健康教育咨询点、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和宾馆、饭店、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在城乡居民中进行学习普及。
(三)建立一个健康教育咨询点。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宗教场所设立健康教育咨询点,由各县(区)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宣传品、设置宣传栏,组织开展规范的健康咨询服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均应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在农村入口聚居地、公路干道两侧设置健康教育宣传墙或墙体标语。
(四)开展一场健康教育巡讲。各县(区)卫生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乡镇政府配合,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明确健康教育主题,组建宣讲团,组装宣传车,定期组织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厂矿、进学校、进宗教场所等巡回宣讲,举办城乡居民健康教育大课堂活动。
(五)演好一台健康教育大戏。各县(区)文化部门及所属群众文化单位、艺术团体要组织编排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卫生与健康题材文化节目,结合文化广场集中活动,组织下农村、进社区巡回演出。市级配合自治区组织演出每年不少于100场次,县(区)组织到各社区、行政村演出每年均不少于1场次。
(六)放映一场健康科教电影。以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为平台,开展健康知识电影宣传活动,由各县(区)科协、卫生部门制作并提供健康教育映前广告宣传片,广电部门组织放映。行政村、农林牧场和城镇广场社区平均每季放映不少于l场次。
(七)开设一堂健康教育课程。市、县(区)教育部门开设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每两周1课时,并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对中小学生进行系统的健康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一对一传播活动,做到学校健康教育教师、教材、教案、课时、传播五落实。
(八)发放一个健康教育服务包。各县(区)以自治区标准化健康教育服务包为样本,统一组织,整合资金,对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干预物品进行整合打包(包内装健康手册、宣传折页、体重指数速查表、定量盐勺、体温计等),并逐步普及发放到城乡居民家中。
(九)举办一场健康知识竞赛。各级宣传、工会、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企业员工、中小学生等各类人群中,组织开展健康知识竞赛以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通过人人参与、层层选拔、逐级竞赛,形成浓厚的健康教育宣传社会氛围。
(十)评选一批健康行为模范。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城乡居民健康行为模范评选活动,各县(区)按照自治区健康宁夏全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选标准逐级评选推荐,分别推荐区级和评选市级健康行为模范家庭100个、健康行为模范学生300人、健康行为模范妇女200人、健康行为模范老人100人。通过健康行为模范评选活动,带动公众学习健康知识,增强健康意识,养成健康行为。
四、实施步骤与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0年1月--6月)。
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网络,召开会议启动、全面安排部署“行动”实施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7月--2012年11月)。
1.基线调查。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基线调查,了解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素养水平现状,完成调查报告。
2.师资培训。市、县(区)、乡镇(街道)分层成立技术指导组,逐级培训师资力量。市级培训每年不少于2期,县级不少于3期,乡镇(街道)不少于4期。
3.项目实施。开展“十个一”有效传播干预活动,普及宣传健康知识,总结上报工作信息,反映工作亮点,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抓示范、树典型,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4.督导检查。市、县(区)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市级每季度1次,县(区)每月1次,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5.开展监测。市级建立宁夏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及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动态掌握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6.总结工作。各县(区)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完善档案资料,每年上报1次工作总结,接受区、市考核。
(三)考核阶段(2012年12月)。
1.时间安排。各县(区)每年对“行动”进行自评,区、市进行年度考核。2012年l2月,自治区组织有关部门对整体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通报考评结果。
2.考核方法。依据考核评估细则(另发),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和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并采用入户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城乡居民进行健康素养水平监测。
3.考核分值。综合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四级,即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84分—70分为达标,69分—6O分为基本达标,小于60分为不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固原市健康宁夏全民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行动”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治富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晓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呼延俊杰 市财政局局长
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志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惠亚明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廖志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杜鸿雁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生智 市农牧局副局长
马旺玺 市宗教局副局长
冀 忠 市计生局副局长
杨志林 市工会副主席
王少波 团市委副书记
张亚萍 市妇联副主席
刘大民 市科协副主席
郭旭东 市疾控中心主任、健康教育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惠亚明兼办公室主任,郭旭东兼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行动”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制订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考核评估方案及细则;做好健康教育咨询点,师资和骨干培训,“健康教育服务包”设计与发放工作;组织督查、技术指导与考核评估。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行动”宣传工作,协调开办“卫生健康栏目”,将“行动”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落实健康教育宣传栏、墙体标语设置,组织巡展巡讲与大课堂活动。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做好“行动”专项资金筹集、划拨工作,加强对各县(区)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会同审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审计,切实管好用好“行动”资金。
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推行健康教育课制度,抓好“五落实”。结合实际开展“小手拉大手”、健康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手抄报、健康沙龙等活动。
农牧部门负责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健康普及活动,利用百万农民科技培训项目上好农民健康教育课,利用“三农呼叫”信息平台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专题讲座、咨询活动。
民族宗教部门负责规范完善宗教场所健康教育咨询点,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健康知识“传、帮、带”活动。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生殖保健、计划生育及优生优育知识普及活动。
文化广电体育部门负责“健康教育科普大戏”巡演工作,制订文艺活动传播计划,组织编排卫生与健康文艺节目,组织戏曲巡演活动;负责“健康知识科教电影”放映工作,并加映卫生科教电影宣传片;负责“卫生健康栏目”设置、健康素养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免费录制与播出工作;负责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工作,动员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积极投身健身活动。
工会负责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知识大讲堂,积极开展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
妇联、团委负责组织广大妇女、青年积极参与“教育一名妇女,带好一个家庭”和青少年健康素养知识竞赛等普及宣传活动。
科协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利用各种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和推广卫生科普知识。
各级健康教育、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要组织编写健康手册和培训教材,设计展版模板,开发宣传资料,负责城乡居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监测和效果评价等。
各级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切实抓好“健康宁夏全民行动”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印制传播材料、开设卫生与健康栏目等。各县(区)从中央财政9类3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教育工作经费中按服务人口每年提取1元,用于“十个一”传播活动的工作经费。各县(区)财政要按照“行动”要求,以辖区人口每人每年0.5元的标准提供配套资金,3年一次性配套,主要用于宣传干预工作。
(四)实行奖惩结合。固原市健康宁夏全民行动领导小组依据健康宁夏全民行动考核评估方案及其细则,在各县(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行动”组织考核评估验收。对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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