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文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7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文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文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文化局(简称州文化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阿坝州文化局挂阿坝州新闻出版局(简称州新闻出版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州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职责划入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 (二)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指导和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职责及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职责划给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将州广电局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入州文化局。 (五)增加协调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 (六)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七)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州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新闻出版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州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五)指导、管理全州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州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全州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管理全州文物事业和博物馆事业。 (八)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管理全州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的发展态势,拟定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州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十)管理、协调教科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它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工作。 (十一)管理全州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本辖区内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十二)拟订全州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十三)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全州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十五)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阿坝州文化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州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草拟文化艺术、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政策及法规、规章、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及标准;规划、指导国家和省、州级重点文化、文物设施建设和维修;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直属单位文化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政务协调、督办、目标管理及文电、会务、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阿坝文化”门户网站的审核和对外发布;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州直文化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局机关的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日常工作。 (二)文化艺术产业科 研究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事业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优秀文艺作品和重点艺术院团;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州性艺术比赛、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州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和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归口管理全州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文化交流工作并组织实施。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订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承办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州文物、博物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全州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州文物和博物馆(所)的业务工作,协调文物和博物馆(所)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州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三)新闻出版科 负责全州出版、发行、印刷业等工作;对出版、发行、印刷厂、复打印业中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清查著作权的侵权盗版活动,协助调查处理著作权纠纷及侵权案件;负责全州报刊社及报刊出版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监管工作;协调、组织查处各种非法出版物;负责新闻出版业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负责全州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寺庙书屋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报刊社驻州记者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验、备案和管理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管理全州文化市场,研究拟定文化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以及文化服务经营活动的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对营业性演出、网吧、展览、音像、娱乐、文物、动漫、艺术品、艺术培训市场以及文化中介经营和对外文化交流进行行业监管。 负责拟定全州文化、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州文化行政执法检查并负责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文化、出版物市场经营户经营情况统计工作;指导全州文化、出版物市场网络监管工作;承办文化、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事项。 承担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调查研究出版物市场信息和动态,拟定全州“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督察州委、州政府和省“扫黄打非”办交办查处的各类案件;受理群众举报,实施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负责全州“扫黄打非”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推荐评选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扫黄打非”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负责“扫黄打非”中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完成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科 研究拟定全州文化人才发展规划、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州文化体制改革;负责全州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查、推荐、评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各类考核、考试;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州文化人才交流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办文化系统对外文化交流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承办本系统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县级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承办局党组研究决定相关事项;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阿坝州文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州“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机关党总支书记按州委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州文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州广电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阿坝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阿坝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