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的通知 梅市府〔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附件:《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印发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的通知 梅市府〔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附件:《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