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通道”活动的通知 辽府发〔200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9〕9号)及我市《十年绿化美化辽源大地规划》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通道”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通道”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来,我市和全省其他地区一样,农村村屯绿化水平较低,生态环境较差。“村村通”公路建设虽已基本完成,但道路绿化工作还远远达不到标准。为全面做好村屯和道路绿化,给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更好地满足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使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把村屯绿化和公路绿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绿化标准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加大政府投入,放宽相关政策,强化领导责任和部门服务为主要手段,通过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通道”活动,根本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使广大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创建目标。 1. 村屯绿化。全市共有3 500个自然屯,2009年先行选择150个自然屯作为试点,其余自然屯绿化在2010年—2011年完成。各县区、开发区的试点村屯数分别是:东丰县、东辽县各50个村屯,龙山区、西安区各20个村屯,开发区10个村屯。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本着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做好本地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全市村屯绿化美化工作。 2. 道路绿化。市级以上公路由市交通局负责绿化,对缺苗断条路段进行补植;县级以下公路由县交通局和乡镇政府负责绿化,并对缺苗断条路段进行补植。2009年,东丰县、东辽县要各完成县、乡、村公路绿化100公里,龙山区、西安区要各完成乡、村公路绿化10公里,开发区完成乡、村公路绿化5公里。 (三)绿化标准。 1. 村屯绿化标准。试点村屯的绿化覆盖率要达到25%以上,户均植树标准为50株,最低不得少于40株。根据我市土壤条件和农民栽种树木所能获得的最佳效益,决定栽种小×黑等杨树品种,采取政府无偿提供苗木、受益农户栽种的办法进行。基本实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屯边有树、路边有荫的目标。几年之后要实现“白天看不见村庄,晚上看不见灯光”的绿化标准。实现家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2. 道路绿化标准。县级以上公路两侧要有5米宽以上的绿化带,乡级公路两侧要有一行以上的绿化带,“村村通”公路至少一侧有一行绿化带。 三、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由各级宣传部门牵头,林业、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配合,利用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通道”活动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宣传“绿色储蓄”和“百树养老”工程,使政策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到行动中来。市绿化办要定期公布各县区行动进展情况。 (二)切实保证资金投入。对2009年纳入市级试点的村屯,每个村屯平均按100户农民,每户植树50株(树苗价格为2元/株),约需苗木费1万元,共计需要150万元。为鼓励农民的绿化积极性,减轻农民负担,市政府决定,所需的苗木费由市、县区共同承担,其中市承担30%,县区承担70%。两县所需苗木分别由所在县林业局负责采购并发放到有试点任务的乡(镇),购苗木款由市、县两级直接划拨到县林业局;两区和开发区所需苗木由市林业局负责采购,区农林局负责发放,购苗木款由市、区两级直接划拨到市林业局。对2010年—2011年大面积栽种树木所需的苗木费,将采取省、市、县三级政府投入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的办法解决。 (三)落实造林采伐优惠政策。深入落实“谁造谁有,谁经营,谁收益”的政策,在此次活动中村屯范围内及“村村通”公路旁栽种的树木,所有权归栽种者,按照规划安排和林木成熟期,可自主决定采伐,不受采伐指标和采伐规程限制,不收取育林基金。对影响村屯绿化规划的现存成熟过熟林、残次林、零散四旁树,要提前安排采伐。林业部门要做好相关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示范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到村屯绿化、绿色通道建设中来,发挥政府和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村屯绿化、绿色通道档次和水平,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要实行包保制,明确目标责任,把村屯绿化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完成规划任务。 (五)保证质量和建设标准。开展这次“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通道”活动,要保证苗木质量,保证成活率。要结合村屯整治,统一规划,建设达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注重实效,突出特色。 (六)严格检查验收。2009年6—7月期间,市里要统一组织对此次“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通道”活动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由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政府将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验收和抽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单;对3年后仍未达到绿化标准的,要追究县区、开发区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建立管护包保责任制。“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通道”活动结束后,乡镇政府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奖罚制度,确定林木所有权和管护权,并制定乡规民约,签定管护责任书,对每一条绿化带、每一棵树都要落实到户、到人,确保栽植成活率和成果的巩固。林业部门所属的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乡镇政府做好管护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通道”活动实行政府负责制,县区政府负总责。各县区、乡镇政府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按建设质量和成效兑现奖惩,林业部门要把此次活动作为推进林业发展的突破口,积极主动的搞好协调和技术服务,为政府当好参谋。通过3年努力,使全市广大农村的村容村貌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开创全市村屯绿化新局面。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