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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度城市绿化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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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洛政〔2009〕27号

颁布部门: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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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3-05生效日期:1900-01-01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度城市绿化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实际,制定2009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洛阳市2009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度的城市绿化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的目标,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功能,以开展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园林单位、园林小区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扩大绿量和绿色覆盖,全面实行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园林绿化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优化我市的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做贡献。

二、绿化目标

高质量建设好洛浦公园洛神苑二期、博物馆周边绿化、涧河与瀍河两侧滨河公园等工程建设;高标准完成关林路西延长线、孙辛路、开元大道东延长线二期、园西路、衡山路、永泰街(关林路以南段)、大学路(关林路以南段)、瀛洲桥南北两侧等新建道路绿化和芳华路、华山路绿化改造工程;根据市水利局施工节点,及时组织绿化设计、招标及大堤加高培土和绿化施工,做好洛河大堤西段河道生态建设工程。全市城区(含8县1市城区)新植乔木树6万株、花灌木22.5万株,义务植树26.6万株,生产彩化草花300万盆,新增各类绿地面积100公顷,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功能,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力争创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要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每人每年种3-5棵树”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09年城市区的义务植树活动地点安排在博物馆周边与开元大道东延长线互通区、洛浦公园、秦岭防洪渠等地段进行,计划种植乔灌木3.7万株;吉利区和8县1市城区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组织,活动结束后将义务植树活动总结报市园林局。市园林局及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及树种规划、苗木准备、植树活动的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确保义务植树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和植树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高质量建设、改造公园绿地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和生态环境建设。2009年要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好洛浦公园洛神苑二期(绿化、园林小品、洛神塑像、道路等公园建设)、隋唐城遗址森林公园、涧河与瀍河两侧滨河公园示范段、博物馆广场绿化等新建公园绿地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公园绿地的景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组的建议,结合现有公园绿地的特点,在“精、深、特”上下功夫,注重科学,突出地方特色;完善滨河绿地的基础设施和绿化建设,充分利用水资源,用生态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打造水景观、彰显水文化,多出精品,提高品位,为市民提供更多更美的休闲活动场所。

(三)高标准完成道路绿化与改造

要按照规划设计和绿化达标标准要求,认真抓好道路绿化建设与改造。在高标准建设好园西路、合欢路、永泰街(关林路以南段)、大学路(关林路以南段)、衡山路、关林路西延长线、博物馆东街等新建道路、四支渠的绿化和华山路(中州西路至芳华路)、芳华路(同乐桥至华山路)等原有道路绿化改造的同时,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和交通安全的需要及要求,做好中州路、九都路、龙门大道等道路的不安全的多余路口的封闭工作和部分港湾停靠站改造。通过道路绿化及改造,进一步提高道路绿化的普及率和达标率。2009年,城市区要有2-3条道路、各县(市)要有1-2条道路通过河南省绿化达标道路验收。

(四)继续抓好庭院、小区绿化建设

优良环境是庭院、小区文明和谐的标志,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把庭院、小区绿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继续抓紧抓好,要求各单位和小区严格按照《洛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标准》和《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标准(试行)》(豫建规园〔2004〕8号)进行庭院、小区规划、建设和管理;要加强技术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建设水平;社区绿化要以垂直绿化为突破口,各区选择2-3个社区进行。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达标验收和向省建设厅推荐,确保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质量,为市民营造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五)认真搞好城市彩化设计和布置工作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60华诞。今年的城市彩化要在搞好三季彩化的同时,重点搞好国庆节的彩化布置。要围绕国庆60周年大庆和建国60年伟大成就的主题,精心构思、设计一批创意新颖、造型美观、艺术性强、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的彩化景点,美化城市环境,为国庆节营造热烈、喜庆、祥和的氛围。今年,市园林部门负责的市区主要道路、广场的彩化用花,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招标的办法供应,以质论价,确保彩化的质量。各县(市、区)布置的彩化点用花,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解决,并做好彩化点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今年的彩化用花质量要求高,花量大。市园林部门和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彩化工作,作为年度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认真做好彩化的草花生产、景点的设计、布置和管护工作,确保美化彩化效果。

(六)深入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乡镇活动

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和河南省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创建活动,是建设四佳环境城市(最佳创业环境城市、最佳发展环境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最佳旅游环境城市)的需要,对提高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质量,增强城市吸引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创园”、“创森”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园”、“创森”的责任感,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和省、市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做出贡献。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园”、“创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河南省园林乡镇标准》、《洛阳市园林乡镇标准》,切实抓好绿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与功能,真正使“创园”、“创森”工作取得明显实效。2009年,洛阳市城区要力争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创省级园林县城、园林城区、园林乡镇和洛阳市级园林乡镇,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园林县城、园林乡镇,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七)积极做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及“河南建设”网站群的建设工作

市园林局、规划局要密切配合,结合“四期总规”,积极着手进行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和绿化普查工作,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建城〔2008〕171号)要求,认真做好城市防灾避险专项规划,为城市市民提供比较充足的绿地避险场所。

市园林局、各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于本年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计划,并争取在1-2年时间内完成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栏目设置、建立与河南建设网站连接链、健全运行机制和加强安全保障,加强网站信息互动,逐步实现跨行业的信息采集与发布,积极推进河南建设网站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深入细致开展节约型城市园林建设工作

市园林局、各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的相关政策与工作方案,研究和采取节地、节土、节水、节能、节材、节力等相应技术措施,既要从园林绿化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等各个环节抓起,又要有长期坚持不懈的思想准备,同时还应从节约型社会的整体要求出发,考虑资源与能源的合理分配与有效利用,确保节约型园林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九)认真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工业文化街区的环境整治

市园林局、各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论证评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各项工作的落实,并积极开展优良工程、优秀规划设计评选工作,以整体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努力打造一批园林绿化精品工程。

为妥善解决工业遗产保护与国有大型企业职工住房改造和城市发展之间的现实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业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涧西区政府要认真做好涧西工业街区各街坊内绿化系统的普查、日常管理和修复工作,塑造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环境优美、清新舒适的人居场所。每区应选2-3个社区,选择桥体立柱、墙体、屋顶、廊架绿化等多种形式,进行垂直绿化。

(十)全面实施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

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园林绿化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市园林局要在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局的指导下,制定《洛阳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草案)。要进一步完善《洛阳市城市绿化考核办法》和《洛阳市公园精细化管理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切实做好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把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绿化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城市绿化实施管理,确保各类绿地无缺株断垄、无死树枯枝、无明显病虫害、无旱象、无杂草、无废弃物、无跑冒滴漏、无乱砍乱伐、无擅自侵占破坏绿地的现象,保证绿化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绿化设施完好无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地的景观观赏效果。

四、保证措施

为确保2009年度绿化任务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的实现,采取以下保证措施:

(一)层层分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为确保今年绿化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2009年度的主要绿化任务和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如下:(1)洛南新区道路、四支渠、博物馆周边等绿化工程;洛浦公园洛神苑二期、隋唐城遗址园区森林公园及洛北城区道路绿化、公园改造工程,由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完成;(2)义务植树、城市彩化、庭院绿化、创园(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园林单位、园林小区)任务,由市园林局和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完成;(3)瀍河、涧河治理建设任务,由市规划局、建委、水利局、涧西区、瀍河区和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完成;(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由市林业局、园林局、各城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对不重视绿化和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诿扯皮,完不成分配任务的县(市、区)、部门、单位,要追究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检查、验收、考核制度,奖优罚劣

完善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检查、验收、考核制度,促进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市、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洛阳市城市绿化考核办法》、《洛阳市公园精细化管理标准》、《洛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今年的绿化工程、任务、目标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建立园林绿化工作检查、验收、考核档案,将园林绿化工作检查、验收、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年度绿化评先的依据。对绿化任务完成快、质量高的单位和绿化工程项目,给予表彰、命名、奖励;对绿化工作行动迟缓、完不成分配绿化任务或完成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除取消年度绿化评先资格外,还要按照国务院、省、市绿化法规规定征收绿化延误费。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度各项绿化任务、目标的实现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绿化工作,把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政策、资金和人员上的支持,确保绿化工作顺利开展、2009年度各项绿化任务的圆满完成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目标的实现。

附件:1.2009年度城市区绿化任务分配表(略)
2.2009年度县(市、区)绿化任务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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