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六月八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 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案 为加强无线电对讲机的管理,保障无线电安全和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工信部无〔2009〕134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赣工信无管字〔2009〕87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熊永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宋志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序增 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金城 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徐耀冲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细平 市经贸委副主任 万江南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李 源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丛晓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夏 川 市建设局副局长 蒋 琼 市房产局副局长 任克全 市旅游局副局长 邓春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昌池 市广电局副局长 潘 骏 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无线电管理局,由市无线电管理局李金城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执法活动联合检查小组,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派员参加,组长由李金城兼任。 二、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我市设置、使用的对讲机(包括手持对讲机、 车载电台和基地台)。 三、任务分工 (一)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精神,制定全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工作;并负责市直各单位(含铁路系统)设置使用对讲机的自查、检查工作;指导、检查、协调各县(市、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组织开展30一806MHz移动业务使用频段的专项监测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公室负责,按照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设置使用对讲机的自查、检查; (三)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负责对本系统内设置的对讲机进行自查,并负责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讲机实地检查工作。 (四)市工商局负责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对市场上销售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指导。 (五)市建设局负责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完成对全市建筑工地范围内的对讲机清理、检查;市房管局负责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完成对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使用对讲机的清理、检查;市旅游局负责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完成对各大宾馆、酒店、渡假村使用对讲机的清理、检查;市经贸委、市商务局分别负责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完成对工业园区、相关外资企业使用对讲机的清理检查;市广电局负责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完成对本次清理活动各阶段的宣传报道;市交警支队负责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完成对全市出租车行业使用车载台的清理、检查;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负责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完成对全市文艺团体及娱乐场所的清理、检查。 四、方法和步骤 这次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自我纠正和必要处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6月) 各有关单位组织学习贯彻工信部和省工信委《通知》精神,研究制订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方案 (二)宣传与自查阶段(6—7月) 由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本次清理活动的前期宣传,印发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通告,并在市电视台、《浔阳晚报》和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县(市、区)政府无线电管理协管办也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此次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在对讲机集中使用地区张贴通告。同时,组织使用对讲机的重点用户、相关团体和协会,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切实做好无线电管理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用户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意识。要及时将“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自查登记表”发放给设台用户,表格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www.jxdii.gov.cn)的“无线电管理”栏下载。 各相关设台单位和个人应对对讲机设置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自查登记表”,并于2009年7月15日前将登记表报送市无线电管理局。自查期间对符合设台条件但未办理设台手续的对讲机,由市无线电管理局予以补办设台手续,补办设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对逾期未补办设台手续的违法使用对讲机行为,由市无线电管理局依照国家、省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对典型案例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三)检查与复核阶段(7—9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协助市无线电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对讲机逐一进行清理和检查,特别是对违法使用对讲机较多的地方,如小区物业、建筑工地、餐饮娱乐场所、商店、度假村、宾馆和饭店、出租车上的车载台等,开展现场行政执法活动。 市无线电监测站要充分利用无线电监测固定、移动站以及警示仪对30一806MHz移动业务使用频段进行专项监测工作,重点监测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情况,对相关频段内所有不明信号逐一查清查实,同时进行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与相关的监测数据库比对工作,建立健全包含违法使用对讲机信息在内的监测数据库。 (四)验收与总结阶段(10-11月) 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在11月上旬将本辖区开展的清理活动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在11中旬将全市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总结报省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并做好迎接国家、省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社会安全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工信部《通知》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将专项行政执法活动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普及无线电管理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无线电管理意识,提高依法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自觉性。 (二)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清理工作要把宣传教育、纠正违规、热情服务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教育扩大无线电管理工作影响。通过纠正违规净化对讲机使用环境。通过热情服务,为对讲机用户解决实际困难。对已查实违法使用的对讲机又拒不改正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行政处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处罚文书要完整、准确,相关文件、文书要及时进行存档。 (三) 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清理工作计划、方案、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市领导小组。清理工作建立旬报告、月通报制度。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公室要在每旬前3天将上旬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情况和“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自查登记表”及“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旬报统计表”用电子稿报市专项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市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逐月通报各单位清理工作情况。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无线电管理局李金城; 联系电话:0792-8118899、13707923800; 电子邮件:jiujwgc@jxdii.gov.cn; 附件1: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自查登记表 附件2: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旬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