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凉府办发〔2009〕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阳光政府,经州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2009年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服务“三个加快”,突出公开重点 (一)加大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高度重视重建工作中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大问题、重大款物使用的信息公开;加强对重建政策、重建规划、年度计划、群众生产生活、社会捐赠以及全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发布。 (二)加大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的公开,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搞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前期准备,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和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将实施“八项民生工程”、“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方案和目标作为主要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对象范围、项目安排、资金投向、执行进度、实施效果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公开有关民生工程政策、项目和资金变更、撤销或终止的情况;及时公布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详细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规定,加强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配合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治理整顿等,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教育机构和医疗单位公开的重点内容,公开服务承诺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提高服务水平。 (四)围绕行政效能建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行政效能建设的始终,打造高效透明的效能政府。公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部署、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进展信息;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和“两集中、两到位”情况;在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办事人员、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八公开”;公开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 (五)围绕化解社会矛盾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法定渠道;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解疑释惑、澄清认识;围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深度分析,主动引导舆论;对于各类突发事故事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更加自觉地把县市、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加大中央出台的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的政策措施、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大安排的公开力度;加大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措施,以及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加大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公开力度;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力度;有关公共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努力把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国凉山”门户网站和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功能,突出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整合网站的各种公开栏目,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完善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建立健全网上政府信箱、网上调查、在线交流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在保护来信人隐私的基础上,将来信的收件反馈、处理状态、结果告知等及时在网上公布。 (二)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通过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安排部署,依托州长公开电话系统“12345”,逐步整合县市政府首长热线和政府部门服务热线,构建统一的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使之成为社会公众与政府联系的“电话门户”;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即时发布、议题设置发布机制;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短信平台、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因地制宜,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应如实公开。同时要严格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二)处理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的重要基础。主动公开做得好,就能有效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节省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水平。要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流程,在信息形成过程中就明确是否应当公开。同时要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 (三)处理好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内部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价等制度,保证及时主动公开。同时要加强专门机关监督,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监察机关要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 (四)处理好抓机关与带系统的关系。在抓好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州级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既不断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又切实承担起推进整个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要建立健全与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 四、加强基础建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和州级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地、本部门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各县市政府、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要具体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县市政府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州级部门原则上至少配备1-2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标准和要求,完善我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平台功能,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加以规范和标准化;州级部门要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信息公开细则,协调和统一各相关部门之间和州、县市两级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规范,建立健全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及政府信息归档等制度;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促进《条例》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科学性、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 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州政府信息化办、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保密局等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本意见落到实处。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