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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四明山区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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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甬政发〔2010〕76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8-31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宁波市四明山区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甬政发〔2010〕76号


  余姚市、奉化市和鄞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四明山区域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宁波市四明山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宁波市四明山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四明山区域城镇与村庄体系规划》、《宁波市四明山区域交通规划》、《宁波市四明山区域基础设施综合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发布。

  一、四明山区域作为我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不仅是全市水源涵养地及饮用水源地,而且是全市主要的山林资源保护区和革命老区,具有在高起点、新理念上展开区域保护和利用的优势和机遇。要把《规划》实施作为我市实施“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把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结合起来,为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规划》实施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市委“六大联动”、“六大提升”的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发挥区域优势,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以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区域发展为方向,强化基础,优化结构,拓展领域,推动聚集,积极建设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努力把四明山区域发展成为资源环境良好、发展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善的宁波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和饮用水保护区、浙东地区生态农业基地、长三角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和我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三、余姚市、奉化市和鄞州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做好区域内相关规划的修编调整,抓紧推进相关工作。要建立四明山区域合作机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区域的紧密合作,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实现人口和产业有序转移。

  四、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为促进四明山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会同两市一区人民政府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要加强《规划》与宁波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要求,对《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加快四明山区域发展,事关宁波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大局,对提升我市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两市一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规划》实施为契机,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推进四明山区域综合保护、科学开发、协调发展。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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