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期间的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文精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的规定,经州政府批准,现将我州2011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 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 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火把节 7月24日至7月30日放假调休,共7天。7月31日(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 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八、国庆节、州庆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九、彝族年 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27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州政府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