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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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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凉府办发〔2010〕31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2-20生效日期:1900-01-01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期间的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文精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的规定,经州政府批准,现将我州2011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
  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
  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火把节
  7月24日至7月30日放假调休,共7天。7月31日(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
  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八、国庆节、州庆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九、彝族年
  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27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州政府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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