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香料烟生产的意见 保政发〔2009〕113号 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2010年香料烟生产,持续推进我市香料烟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省晾晒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巩固田烟,突破地烟”的工作思路,依靠科技进步,狠抓技术措施的落实,稳定单产,提高质量,保障烟叶安全,按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要求,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努力开创香料烟产业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一)收购量 香料烟:收购烟叶25万担。其中:隆阳区11万担,昌宁县11万担,龙陵县3万担。 红土晒烟:收购烟丝1万担。其中:隆阳区8000担,施甸县2000担。 (二)质量指标 香料烟AB级比例65%以上;综合合格率达85%以上;烟叶香气量明显提高;烟叶水份16%以下;杜绝使用甲胺磷及其他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杜绝非烟草杂质;杜绝重金属超标烟叶。 红土晒烟中上等烟比例75%以上;综合合格率达85%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6%以下;杜绝使用甲胺磷及其他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杜绝非烟草杂质;杜绝重金属超标烟叶。 三、主要措施 (一)政策措施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价格,按下达计划收购烟叶。 2.对上年无物资欠款的村,续继实行烟用化肥、农药、农膜垫支赊销,收购时一次扣回。 3.购买穿烟机按购买单价的60%进行补贴。 4.十大标准化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烟农,收购时AB级烟叶补助1.2元/公斤,K级烟叶补助0.5元/公斤,十大标准化技术落实不到位的,不得享受补助政策。 5.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整合财政、发改、农业、水利、国土、交通、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重点开展地烟水利工程配套建设。各级各部门的相关建设项目要向主导产业倾斜,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放大涉农政策扶持效应。 6.各级政府安排香料烟烟水工程配套资金120万元。其中:市政府50万元,隆阳区30万元,昌宁县30万元,龙陵10万元。 (二)技术措施 按《香料烟综合标准》,依靠政策联动,促进科技措施的落实工作。重点落实十大关键技术措施,并纳入《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完成十条技术措施并达到标准,才能给予补助,完不成任何一条均不能享受补助政策,并建立技术措施落实确认卡,完成一条由技术员打“√”,完不成一条打“×”(技术员、烟农签字认可),收购时兑现。 1.节令:保证在最佳节令9月15日—10月10日完成育苗,11月1日—12月5日完成移栽。 2.配套施肥:按技术标准施肥,服从技术员指导。 3.规范化栽培:按技术标准40cm×8—10cm,使用铁制打孔器定位移栽,确保栽培规格符合技术标准。 4.控水管理:必须坚持移栽浇水成活,坚持“准浇证”制度,在移栽后30~40天,视天气情况在技术员指导下发给“准浇证”方可走沟灌水一次,杜绝无证灌水和田烟二次灌水。 5.中耕高培土:田烟高度30cm,100%做到揭膜中耕高培土,培土高度10cm以上。 6.建标准调制棚:建四周封得起、具有增温保湿功能的调制棚,利于烟叶调制。 7.坚持成熟采收:最后15片以内顶叶养成熟后,服从技术员指导,持“准砍证”砍采。 8.采完调完烟叶:保证合同种烟面积烟叶100%采完调制。 9.农残控制:服从技术员指导,保证使用公司供应农药,杜绝使用甲胺磷及其他有机磷和菊酯类等非供应农药。 10.杂质控制:清除田间废膜,保持采烟工具、穿烟场地、调制场地、堆捂场地、分级打包场地清洁卫生,保证烟叶远离一类非烟草杂质(碎膜、化纤、编织袋等)。 (三)奖励措施 1.各县(区)香料烟烟叶税政策如下:考核内实现的税收,40%返乡(镇)、10%返种烟村,专项用于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与考核奖励,充分调动乡村干部及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发展。各乡(镇)超出县(区)下达考核收购量的,超收部分实现的税收全部返回乡(镇),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制定。 2.红土晒烟实现的烟叶税60%直接返乡(镇),10%直接返村,30%返香料烟生产办公室用于扶持发展。 3.村、组面积规划落实奖。完成乡村下达任务面积,奖励村级3元/担,奖励村民小组长4元/担,不能完成下达面积任务的,取消面积规划奖励。 4.目标考核奖。香料烟目标考核量:全市25万担,其中隆阳区11万担,昌宁县11万担,龙陵县3万担。对完成香料烟考核收购数量、质量指标的县(区)和企业,由市人民政府分别对隆阳区、昌宁县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2万元;对龙陵县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1万元;对保山香料烟有限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各奖励2万元。全市香料烟目标考核量完成后,市人民政府对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各奖励2万元,对市级有关领导和市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给予20万元考核奖励(上述奖金由市财政负责)。 5.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县(区)分管领导和完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和金额由各县(区)政府自行确定。对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进行行政问责。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坚定香料烟产业发展的信心不动摇。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严格按照全省晾晒烟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市香料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2010年香料烟生产。继续坚持主要领导抓主导产业的原则,明确各县(区)、乡(镇)一把手抓晾晒烟生产,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级为一级负责的组织格局,为我市香料烟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对完不成任务的领导,要实行行政问责制。各县(区)、乡(镇)领导干部要把认识统一到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坚定香料烟产业发展的信心,抓住发展机遇,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工作,切实抓好2010年烟叶生产工作。 (二)积极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一是创新烟叶生产组织管理方式。积极引导烟农成立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入股自愿,合同产销,互惠互利,利益共享”的原则,组织烟农连片种植,规模经营,提高品质,增加收入,实现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烟农受益为主体的组织模式。二是积极推进机械化进程。加大穿烟机、旋耕机等的推广应用力度,降低烟农劳动强度,实现“减工、降本、提质、增效”,发展新烟农,培养种植专业户,扩大户均种植面积,稳定生产基地。 (三)落实《香料烟综合标准》。一是加强烟叶生产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基层烟叶生产管理队伍;二是做好入户指导工作,加大烟农培训力度,在香料烟生产的各关键环节,要提前召开烟农现场会,将关键技术要领示范、传授给烟农,切实做到技术人员到户、实用技术到田、技术要领到人,提高烟农的种植水平;三是在最佳节令、配套施肥、规范化栽培、控水管理、中耕高培土、建标准调制棚、坚持成熟采收、采完调完烟叶、杜绝甲胺磷及其他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杂质控制等过程加强控制管理,把十大标准化技术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加大农药的使用管理,对使用违禁农药的烟株,要坚决铲除,并取消对种植户一切扶持政策。 (四)突破地烟开发。按照“巩固田烟,突破地烟”的思路,加大地烟的开发力度,进一步打牢烟叶产业发展的基础。各级政府要协调整合各涉农项目资金,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于无水浇条件的山地,通过改善山地水浇条件,扩大种植面积,巩固发展基础。一是开发好冬春地烟,要早规划、早行动、早落实,公司要完善标准化山地烟生产技术;二是开发好夏季地烟,充分利用好我市特有的山地资源,实现地烟质和量的突破。 各县(区)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尽快出台2010年香料烟生产的具体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完善扶持政策,及早开展烟田规划和面积落实工作;要树立“发展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思想,将政策宣传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烟积极性;要将香料烟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生产任务。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