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工作建立“三项制度”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0〕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完成我市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任务,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建立灾后重建工作“三项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三项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我市灾后重建已进入攻坚收尾阶段,建立灾后重建工作日制度、重建项目进展统计制度和重建项目进展排名制度,有利进一步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统计考核,可以更有力地督促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加快灾后重建工作进度。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三项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严格要求,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三项制度”的内容 1、市政府灾后重建工作日制度 市政府决定,从六月份起,建立灾后重建工作日制度,每两周安排一天工作日。工作日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或秘书长主持,各县区政府和市发改委、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交通局、地震局、环保局、水利局分管领导及各县区灾后重建办主任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收尾攻坚阶段工作;解决重建滞后县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促个别县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如有研究事项,可提前与市灾后重建办沟通后提交议题商讨解决。 2、重建项目进展统计制度 《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既是反映我市灾后重建成果的真实依据,又是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的参考。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按期填报《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上报电子版和文字版)。市民政局、人社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地震局直属项目,由市发改委汇总上报。统计报表实行双月报制度,报送时间为双月后次月的5日前。统计表要求口径一致,项目数不得随意增减。 3、重建项目进展排名制度 市灾后重建办依据完工项目数、项目完工率、完成投资额、投资率等8项指标,对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的重建工作进度进行排序,每月通报2次。县区、部门排名表报送时间为每月1日15日,对排名在第6位以后的县区、部门予以批评。 三、几点要求 1、在灾后重建收尾攻坚阶段,市政府建立“三项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管理,严把质量,落实责任,科学重建。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扎实工作,攻坚克难,确保我市灾后重建按期全面完成。 2、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统计工作的领导,确定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统计业务的干部担任报表统计员。统计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3、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为确保“三项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市重建办、发改委等部门要做好“三项制度”实施的具体工作,加强对县区和部门领导参加工作日制度,报表填报时限及质量的督促检查,切实把“三项制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2、《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展情况排名表》 3、《全市灾后重建统计报表相关人员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