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 咸政办发〔201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38号),加快我市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实现“绿色生态咸阳”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一)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自1978年在我市实施以来,已经实施了四期工程,共完成建设任务425万亩,累计完成人工造林388万亩,飞播造林9万亩,封山育林28万亩,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9%提高到26%,每年增长近一个百分点,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特别是三北四期工程加大了技术力量投入,工程管理更加细致规范,推行了工程招标制、工程队造林、营造林承包制、股份制等多种新机制,工程建设步入协调、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三北防护林工程区生态建设任务依然艰巨。一是现有森林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398万亩,且主要分布在北部,南部森林较少,全市尚有100多万亩宜林地未绿化,森林总量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现有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不高。全市有林地中,防护林比重过大,经济林比重偏小;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低,综合功能不强,抚育管理工作量大面广。 (三)加快推进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意义重大。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区,是我市生态治理最重要、最紧迫、最艰巨的地区。进一步加快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森林碳汇功能、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加快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 二、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 (四)指导思想。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以国土增绿、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以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绿化为依托,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造林进程,提高森林综合经营能力,建设高效防护林网,完善三北防护林体系,提升防护林综合功能,把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同建设小康社会、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兴林富民,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快“绿色咸阳、生态咸阳”建设步伐。 (五)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多种治理措施相结合;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人工恢复和大自然自我修复相结合,尊重自然规律,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中央、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资金,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坚持承前启后的原则,充分继承、借鉴、吸收和利用防护林体系建设的经验,加强技术、方法、手段的创新,增加规划成果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坚持科学衔接,充分与规划区域内国家、其它行业的有关规划、工程科学衔接,与林业其它重点工程建设统筹衔接,做到工程建设内容不重复,工程建设地点不重叠。 (六)建设目标。三北防护林工程五期(2011—2020年)规划营造林15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5万亩,封山育林95万亩,飞播造林8万亩,森林覆盖率从现在的26%提高到29%;规划建设防护林137万亩,使工程区内水土流失区70%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农田防护林8.8万亩,使工程区90%的农田实现林网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大规模、集中连片、比较完备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努力实现我市三北地区生态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优化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布局 (七)编制分期规划并落实任务。根据三北工程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县市区要编制分期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任务落实到乡镇,落实到建设单位,定期检查、评估,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八)合理安排防护林体系建设布局。根据咸阳的地形地貌,将三北防护林工程划分为两大板块,按照不同区域功能定位,统筹山区、塬区和人口聚居区的防护林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害设防、分类施策,科学治理、板块推进。在中北部地区,以水土保持为重点,积极发展以杂果为主的生态经济兼用林和特色经济林,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在南部平原地区,以农田林网、重点区域绿化和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为重点,建设带片网、多林种、多树种相结合的高效防护林体系。 四、科学营造和依法管护防护林体系 (九)优化营造林结构。要因地制宜,科学配置林种树种,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成效,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生态系统;实行封育、飞播和人工造林结合,加大封山育林比重;实行多林种结合,发展生态经济兼用林;实行多树种结合,以乡土树种为主,营造混交林。不断优化营造林结构,从以造林为主,逐步转向“造、封、育、管”多措并举,加大封山育林范围,加强森林经营,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有计划地开展农田防护林和低效林更新改造。 (十)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先进实用技术和推广模式的示范推广力度,做到工程建设与林业技术推广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全方位开展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科技培训等服务,强化县乡两级林业技术干部和林农的培训力度。加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杂果良种基地建设,提高良种壮苗、自产种苗使用率,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十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建立以优质核桃、柿子、石榴、花椒为主的杂果经济林基地;配合新农村建设,按照“三化一片林”标准要求,搞好生态防护型新村、生态经济型新村、生态景观型新村建设,发展特色观光旅游业,提高工程区群众收入。 (十二)加强森林管护和经营。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荒、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巩固现有森林资源与工程造林成果。积极开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发展森林旅游产业,提高森林综合开发利用率,推进林业生产方式转变。 (十三)认真开展工程效益监测评价。建立三北防护林工程森林资源和建设情况动态监测与效益评价系统,对各县市区森林资源和工程建设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并作为考核依据。 五、完善保障措施 (十四)完善投入机制。根据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需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实行项目捆绑。鼓励企业、个人通过捐赠、森林认养、冠名等各种渠道投资工程建设。 (十五)创新建设机制。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不断探索新时期三北防护林建设的政策体系和科学发展路子,积极创新工程建设运行机制,推行农户造林申报制、组织施工指标制、目标责任考核制、资金拨付报账制、质量把关监理制、成效认定评估制等工程实施成功的运行模式,充分依靠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多种所有制成分参与防护林建设的热情。 (十六)建立金融扶持机制。加大政策性林业资源开发、山区综合开发等经营活动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建立森林资源评估认证、资产抵押、流转系统,探索开展林业信贷担保。加大对林农小额信贷扶持力度。 (十七)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严格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工程建设区营造的生态公益林,符合条件的分别纳入各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严格治理责任,在工程区从事矿业资源开发和利用活动的经济主体,要拿出专项资金负责进行修复和建设。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做到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落实”,做到工程建设进度、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有人抓、有人管。各级政府要发挥统一组织协调作用,处理好有关部门的关系;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工作。 (十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各级政府要大力宣传三北防护林工程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建设工程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通过建设“青年林”、“军民共建林”、“巾帼林”等各种形式,充分发挥驻军、武警部队、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在防护林建设中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防护林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