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政办发〔2010〕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政务服务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将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管理和归口管理无线电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将负责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划给市政务中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划入原由市经济合作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职责;划入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原由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地震局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工作。 (六)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编辑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七)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八)负责制定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电子政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外网平台和机关内网平台的建设管理、安全保障和业务指导;负责“中国·益阳”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建设的宣传、协调、督查等工作;负责市内其他核电厂址和核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二)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负责文电收发、拟办、分办,发文审核和有关文电起草;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收集、筛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承办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批的会议审批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请示性公文报批工作;负责市长印章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及由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印章的发送与管理;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工作;牵头负责保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等工作;编辑《益阳市人民政府公报》。 (二)秘书二科。 负责市长及秘书长的服务工作;负责常务副市长及相关副秘书长的服务工作,并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编写《市政府大事记》。 (三)秘书三科。 负责分管工业副市长及相关副秘书长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四)秘书四科。 负责分管农业副市长及相关副秘书长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五)秘书五科。 负责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及相关市级领导、副秘书长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六)秘书六科。 负责分管文教卫副市长及相关副秘书长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七)秘书七科。 负责分管金融、旅游、政法和社会稳定副市长及相关市级领导、副秘书长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八)秘书八科。 负责相关副市长和相关市级领导、副秘书长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外称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市长热线办公室)。 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昼夜值班和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网络建设、指导、协调工作,受理市民投诉。 (十)督查室(对外称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挂建议提案科牌子)。 负责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和落实人大、政协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负责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一)核电项目办公室(对外称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益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建设的宣传、协调、督查等工作;负责市内其他核电厂址和核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行政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会议纪要起草和有关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办公室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办领导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学习。 (十四)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3名。其中: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副秘书长6名(办公室副主任由副秘书长兼任),纪检组长1名,机关工会主席1名,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督查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核电项目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正科级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机关工会副主席1名、督查室副主任1名、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办公室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2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行政编制单列,按实际情况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主管理市信访局。 (二)归口管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城区城市信用社资产管理办公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三)归口管理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队,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车辆的管理、调度、使用、保养和维修。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其调整由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