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的决定 阿署发〔2009〕77 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推进节水型、高效型、生态型农业发展,特做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农业节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盟地处荒漠,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又面临水资源需求量不断增长的问题。目前农业灌溉用水量占全盟总用水量的95%以上,利用方式仍比较粗放,浪费严重,节水措施尚未得到全面推行,但节水潜力很大。因而,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实现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是缓解全盟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 水资源严重匮乏,已成为全盟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仅影响当代还会成为后续发展的不利因素。当前,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点及难点在农业和农村,特别是全盟的井灌区,掠夺式抽采地下水,多数灌区出现了不同程度水位下降、水质恶化,这种状况如不能得以根本改变,不久的将来,我盟的井灌区将被迫放弃,由绿洲变为荒漠,因此要紧紧扭住农业节水这一重点,出实招,谋实事,着力破解发展节水型农业的难题,实现水资源的持续利用。 二、加强农业节水的具体措施 (一)整顿土地,严格控制井灌区农业种植规模。 1、根据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和采补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全盟耕地面积,重点是井灌区的耕地面积,并据此合理确定从事农业的人口。主要以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耕地面积及承包土地的人口为基数,适当调整这些年来合理增加和减少的土地和人口。 2、清理整顿非法开垦(包括苏木镇、嘎查及农牧民擅自开发的)、外来人员、非农人员及非农单位开垦经营的土地,控制种植面积,减少总的用水量。 3、现有的农业开发区,也要逐步压缩农业种植规模,3-5年内,井灌区水资源开采达到采补平衡。通过退耕还林还草,转移农业人口,指导农民转移转产,从事二、三产业;对愿意继续从事种植业的农业人口,可向黄灌区转移。 (二)采取政策措施,管理好农业用水。 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利管理机构。 5、依法制止乱取水、乱用水、浪费水的现象,实行严格的取水许可制度,严禁非法开垦土地和新增机电井。对浪费水的现象进行严厉处罚,对节约用水的农牧户进行奖励。 6、制定合理的水价,确定好基本农田的基本水价后,其余的灌溉用水实行高额累进水价,以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7、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用水制度。制定单位面积用水标准,超量用水的要采取处罚措施。 8、实行水权制度。根据核定的土地面积,按照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确定初始水权,用水户不得超量用水,水权可以转让。 9、在各灌区成立由专业人员、农牧民参与的用水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作用。鼓励土地合理流转,探索土地向节水型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大户集中的机制,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带动节水设施和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对农牧民的宣传教育,更新农业灌溉理念,提高节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推行节水农业。 10、制定有效措施,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大力推广高效先进的微灌、滴灌、膜下滴灌、混凝防渗和低压管灌等节水技术。 11、积极推行以井灌区"一亩三畦"、平田整地等措施为主的农业节水措施。 12、配备灌溉用水计量设施,井灌区要逐步配齐灌溉井的刷卡式电表,推行灌溉计量用水。 13、对采取节水工程技术措施的农牧户,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资金补助。对积极发展节水农业的地区和单位,优先安排项目,以奖代投,予以支持。 (四)调整农业结构,扩大节水作物种植面积。 14、根据水资源情况确定各灌区的种植规模和结构,积极引进筛选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节水作物,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林果生产,改善农业种植环境,提高农业收益。从2009年开始,3-5年内将农业灌区的防护林带更新改造成防护经济兼用型林带。 15、推广节水、高效农作物,重点发展棉花、油葵、蜜瓜、西瓜、林果、绿色蔬菜和优质牧草等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作物,重点推广棉花、油葵、牧草,实现节水高效。对积极发展节水农作物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民予以项目和资金扶持。 16、加强设施农业建设,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设施化改造,在贺兰山西麓建立以节水为中心、面向大中城市的高效温棚绿色蔬菜产业带。引导、鼓励农牧民发展高效蔬菜温棚,对新建温棚的,地方政府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