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龙政综〔2010〕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0]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开展好我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查清全市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夯实水利管理基础,增强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普查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明确水利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1、普查对象:我市境内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设施、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2、普查内容: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3、普查的标准时点: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清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三、认真落实水利普查工作的各项要求 1、建立水利普查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水利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龙岩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水利普查日常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10年8月30日前,将成立的水利普查组织机构有关人员名单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323199。?? 2、落实水利普查工作经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此次水利普查所需经费由省、市、县政府共同负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普查资金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水利普查组织机构要依据普查实施方案,科学测算普查经费,合理、科学、节约使用经费。 3、及时准确填报水利普查资料 凡在我市境内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龙岩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龙岩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林兴禄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兰如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建新 市水利局局长 卢奇祥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兰尚进 市委宣传部部委会成员、社科联主席 吕廷明 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李聪贤 市经贸委副主任 邱思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贾学强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邱殷毅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邱集煦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郑小兵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田华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戴炎生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张冶平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培兰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 邝接源 市统计局副局长 俞加亮 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林忠民 龙岩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罗 斌 龙岩军分区后勤部正营职助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副局长邱集煦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