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建立县乡村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建立县乡村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抚府办发〔2010〕18号

颁布部门: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4-29生效日期:1900-01-01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建立县乡村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0〕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市建立县乡村三级纠风工作网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抚州市建立县乡村三级纠风
工作网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基层纠风工作,现就建立县、乡、村三级纠风工作网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民生,坚持制度创新、注重实效,以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开创基层纠风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抚州、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提速进位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要坚持与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坚持与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事)件相结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坚持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切实解决“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和“四歪风”(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工作目标

  5月底前,各县(区)要按照“县有纠风办、乡有纠风工作组、村有纠风监督员”的要求完善工作机构;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三级纠风网络初步发挥作用;8月底前,实现三级纠风网络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反应快速、成效明显的工作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机构建设。各县(区)要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县(区)纠风办工作人员配备应当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至少配备2-3人;乡(镇、街道)设立纠风工作组,设组长1名,由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兼任,至少配备2人;行政村(社区)设立纠风监督员2-3名,纪检委员必须兼任纠风监督员。县(区)所在地城关镇和人员比较集中、管辖面积比较广的村,可根据辖区企业、学校、市场的分布情况适当增加纠风监督员名额。

  (二)队伍建设。各级要严格筛选,严格把关,真正把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政策水平、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选入纠风工作人员队伍。乡(镇、街道)纠风工作组组长由相关领导兼任,纠风工作组组长和成员人选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后报县(区)纠风办备案;行政村(社区)纠风监督员由所在村、社区群众选举产生,并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考核同意后,报县(区)纠风办备案。纠风监督员优先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聘任。县(区)纠风办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组成员、纠风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引导、支持他们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制度建设。各县(区)纠风办要结合实际,尽快建立与纠风工作网络相配套的工作制度、激励保障制度、案件查办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形成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权明晰、管理规范、考核公平、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纠风工作局面。

  (四)机制建设。一是建立预防机制。对村纠风监督员划分责任辖区,对责任辖区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全面监控;二是建立快报机制。充分发挥纠风监督员作用,保持经常性的走访座谈、政策宣传,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纠风部门反映,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大问题不出县”;三是建立速查机制。对案件查处实行限时办结,在最短时间内将问题查清;四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建立完善三级纠风网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指导、有考核、有奖惩。各县(区)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主管纠风工作的副县(区)长任组长,监察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上为三级纠风网络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网络尽快建立,实现人员办公设备齐全、经费资金充足、运行有序高效。

  (二)明确职责。县(区)纠风办要积极协助同级政府制定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指导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工作,指导纠风工作组工作,对不正之风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乡(镇、街道)纠风工作组负责安排本辖区的纠风工作,对本辖区内部门、行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纠风监督员的管理考核和指导工作。行政村(社区)纠风监督员在乡(镇、街道)纠风工作组的指导下,对本行政村(社区)内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向乡(镇、街道)纠风工作组反映和举报违规违纪问题,重大问题可直接向上级纠风部门举报。

  (三)积极创新。在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实践中,各级纠风办和纠风工作组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三级纠风网络的机制和制度,始终保持纠风网络的生机活力,使其在纠风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严格督导。各县(区)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指导的职责,指导乡镇、村级纠风网络开展工作,并帮助解决在实际运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纠风政策宣传,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市政府将把三级纠风网络建设纳入2010年纠风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县(区)三级纠风网络建设进展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定期通报。

 


同地区相关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调度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关于开展萤石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举措》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廊坊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下达2024年度威海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消防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孝感市“九小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细则(试行)》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