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 烟教[2004]112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不断促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这些困惑或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以及广大学生家长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和做好这项工作。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科学性、实践性很强的教育工作,除应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教育。它不仅要关注那些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咨询与辅导,更重要的是面向广大健康学生,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不断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促进每个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二)差异性原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特别注意个性教育,要在尊重每个学生个性心理发展的基础上,了解和把握不同学生的心理状态。从他们的社会关系、家庭背景、兴趣爱好、智力水平、生理发育等多方面、多角度地了解学生的内心特点,通过个别咨询与辅导提高教育效果。 (三)主动性原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把它作为一种预防性教育,而不是一种补救式教育。要以学生为主体,帮助他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保持积极向上的情绪状态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排解厌学、自卑、恐惧、焦虑等消极情绪和困惑,真正做到防微杜渐。 (四)活动性原则。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应突出以活动为主的特点,发挥活动的优势,注重活动过程的教育作用,并创造性地设计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在参与中、在亲身体验中得到成长与发展。 (五)尊重与理解原则。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在于师生的真诚合作,而理解是合作的基础。教师对学生的理解尤为关键,要尊重学生的人格、需要和情感,要民主、平等地对待他们,用尊重和理解建立起真诚的师生关系。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普及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增强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为了保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从不同区域的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出发,做到循序渐进,设置分阶段的具体教育内容。 (一)小学段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内容。低年级主要是帮助学生适应新的环境、新的集体、新的学习生活与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乐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中、高年级主要是帮助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品尝解决困难的快乐,调整学习心态,提高学习兴趣与自信心,正确对待自己的学习成绩,克服厌学心理,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培养面临毕业升学的进取态度;培养集体意识,在班级活动中,善于与更多的同学交往,健全开朗、合群、乐学、自立的健康人格,培养自主自动参与活动的能力。 (二)初中段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内容。初中阶段主要是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发展其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把握升学选择的方向;了解自己,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加强自我认识,客观地评价自己,积极与同学、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三)高中段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内容。高中阶段主要是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不同学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注意发挥各种方式和途径的综合作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在小学可以以游戏和活动为主,营造乐学、合群的良好氛围;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在做好心理品质教育的同时,突出品格修养的教育;高中以体验和调适为主,并提倡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服务的紧密配合。 (一)有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注意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化的倾向。 (二)科学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信箱、网站和心理热线进行个别辅导,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要谨慎使用测试量表或其它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量。所用量表和测试手段一定要科学,不能简单靠测试结果下结论,对测试的结果及学生的心理问题要严格保密。 (三)注意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全体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注意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四)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需要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心理教育师资的引进和培养,要发挥现有教师队伍的优势,充分整合教育资源。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各学校要逐步建立一支以专、兼职心理教师为骨干,以思品课、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和团、队德育干部为主体,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其中,中学应逐步配设专职心理教师1—2名,小学视各校实际情况确定。专职心理教师应以师范院校的心理学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为主,其它专业的教师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纳入当地和学校的师资培训计划,并逐步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教师参加培训课时可计入继续教育课时,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龄在职称评聘中可视同班主任的工作年限。 市教育局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将邀请有关专家主持、制定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方案,确定考核办法,授权颁发“烟台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书”和“烟台市中(小)学心理咨询人员资格证书”,2005年开始颁发“资格证书”,2008年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委托市教育学院、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或有关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三)重视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一个方面,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使他们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六、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组织领导机构。为了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基教科、政工科、大中专科、职教科、教科院、职教室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体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由有关科室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由分管校长负责,建立由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3-5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由政教处(学生处、团委、少先队)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各地(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咨询机构。校级学生心理咨询室负责本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控,建立与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对轻度适应不良的学生进行个别和团体心理辅导,并指导其他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市教育局将颁布学生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各学校应严格按标准建设学生心理咨询室,在2-3年内,力争做到校校都有基本合格的心理咨询室。 市教育局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市级心理咨询机构,负责监控全市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培训校级心理咨询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三)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可依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大纲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选用经审定的教育资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必须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给予必要的课时保证,根据目前的情况,中小学可适当利用班、队、团会和其它课外活动时间,原则上小学要保证每周20-30分钟,中学保证间周1课时。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考核与评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评估、督导的重要内容。考核与评估指标主要包括:一是机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二是课程的开设;三是心理咨询室的建设与工作;四是学科渗透及其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五是科研工作;六是实际效果。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