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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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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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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4-30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黔东南州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09〕1号)和贵州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减委 〔2009〕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在“防灾减灾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应急发电〔2009〕7号)、《贵州省地震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震发〔2009〕16号)精神,为推动我州首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结合我州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思路,立足州情,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普及防灾减灾和避险互救知识,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开展方式
  (一)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作用,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通过街头咨询、举办专题展览、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提高宣传效应,扩大舆论影响,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对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等方面进行普及教育。全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讲授防灾减灾知识、开展避险自救演练、举办主题班会、专家讲座、板报宣传、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防灾减灾知识素养。以此为契机,各县(市、区)要集中精力抓好1至2个防灾减灾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建设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全社会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卫生防疫、自救互救等环节,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对预案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提高干部群众的避灾和自救能力。
  (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根据国家、省减灾委的要求,2009年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统一安排,按照我州“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在所在地城镇中心、广场和闹市街区等区域悬挂横幅、安置展板、播放光碟、发送宣传资料、开展法规政策咨询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县 (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0日前报州减灾委办公室(州民政局)。
   三、活动分工和日程安排
  (一)“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准备工作
  1.活动内容:制订防灾减灾宣传口号,统筹安排活动实施方案,制作宣传挂图,发送手机宣传短信。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
  3.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州民政局、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
  (二)悬挂宣传横幅
  1.活动内容:宣传周期间,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本单位办公大楼或醒目位置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
  3.责任单位:州减灾委成员单位
  (三)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各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出有关专题片、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及时报道各地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情况。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
  3.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广播电视局、黔东南日报社
  (四)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由州政府办统筹安排,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在凯里市万博广场集中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宣传场地由州、市民政局协调落实,州政府应急办、州政府法制办对相关法规政策咨询予以指导。宣传活动所需展板、音像制品和宣传资料等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准备。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责任单位:州政府应急办、州政府法制办、州民政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卫生局、团州委、州科协、州红十字会、州气象局、凯里市民政局
  (五)举办防灾减灾科普展览
  1.活动内容:举办一期防灾减灾科普展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2.活动时间:5月5日至5月13日
  3.责任单位:州科协
  (六)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专题教育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工作要求,通过讲授防灾减灾知识、开展避险自救演练、举办主题班会、专家讲座、板报宣传、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在全州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专题活动。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
  3.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七)开展志愿者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周活动
  1.活动内容:配合“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周有关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
  3.责任单位:团州委
  (八)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积极组队参加全省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活动。
  2.活动时间:5月中旬
  3.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四、组织保障及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把“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抓紧制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经费保障,共同做好宣传活动的开展工作。州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及时制订和细化宣传方案,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请于5月4日前报州减灾委办公室(州民政局)。
  (三)宣传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州减灾委办公室联系人:黄费炎 罗朝军
  联系电话:0855-8227214(传真)
  邮 箱:qdnhfy@126.com 522600@cndr.gov.cn

  附件:黔东南州“防灾减灾日”宣传参考口号

  附件:

黔东南州“防灾减灾日”宣传参考口号

  1.防灾减灾 人人有责
  2.防灾减灾 从我做起
  3.防灾减灾 利国利民
  4.灾难无情 防减有道
  5.科学防灾 警钟长鸣
  6.防灾减灾 刻不容缓
  7.防灾减灾 人人有责
  8.居安思危 有备无患
  9.社会要和谐 防灾抓在前
  10.灾难猛于虎 防患于未然
  11.防灾是重点 减灾是目标
  12.科学防灾减灾 利国利民利家
  13.参与防灾减灾 共建幸福家园
  14.千重要万重要 防灾减灾最重要
  15.推进防灾减灾 构建和谐社会
  16.落实减灾责任 完善减灾制度
  17.防御自然灾害 减轻灾害损失
  18.减灾知识进课堂 安全意识传万家
  19.让校园远离灾害 让学生安全成长
  20.家事国事天下事 防灾减灾是大事
  21.安全属于你我他 防灾减灾靠大家
  22.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23.加强防灾减灾教育 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24.培养公民灾害意识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25.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促进社会持续发展
  26.科学发展群策群力 防灾减灾万众一心
  27.防灾减灾人人参与 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28.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提高防灾减灾技能
  29.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 推进防灾减灾工作
  30.防灾减灾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31.防灾减灾 重在行动 贵在坚持
  32.科学发展 国泰民安;防灾减灾 重于泰山
  33.加强预防 尊重科学;以人为本 防灾减灾
  34.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
害能力
  35.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
  36.积极防御地震灾害 构建安全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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