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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0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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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固政办发〔2010〕47号

颁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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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0-05-05生效日期:1900-01-01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0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固原市2010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固原市2010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减委[2010]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不断增强和能力的提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各级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活动主题
减灾从社区做起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时间:5月7日—13日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固原日报社、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内容:在固原电视台、固原日报等主流媒体通过开设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一周防灾减灾宣传。
(二)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主题活动
时间:5月份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内容:下发通知,指导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统一开展主题班会、报告会、板报宣传、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应急实地演练等活动,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不断提高全市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师生的减灾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在市区中山街、政府街、西关路悬挂宣传横幅
时间:5月10日
主办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原州区政府
要求: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别制作防灾减灾宣传横幅两条,悬挂地点集中在中山街;原州区政府负责制作横幅40条,悬挂地点集中在政府街、西关路。
(四)广泛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1、市本级地震应急演练
市人防办负责在5月12日14时28分鸣响防空警报。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学校、医院、商场等以防空警报为信号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
学校地震应急演练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安排组织;宁夏师范学院地震应急演练由师范学院负责组织。
医院地震应急演练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安排组织。
商场、企业地震应急演练由市商务局、工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分别负责统一安排组织。
驻市行政中心各部门(单位)地震应急演练,按照《固原市行政中心地震应急预案》(固政办发〔2009〕10号),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开展。行政中心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地震应急演练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2、各县(区)地震应急演练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演练安排,5月12日14时28分,以县(区)防空警报为信号,统一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商场地震紧急避险和人员疏散演练。
(五)开展共青团防灾减灾志愿服务周活动
时间:5月7日至13日
主办单位:团市委
活动内容:下发通知,组织和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
(六)开展城乡基层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时间:5月份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地震局、国土局、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生局、安监局
活动内容: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治理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并及时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七)征订国家减灾办出版的《“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挂图》。征订200套《“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挂图》,下发减灾委成员单位、部分城乡社区及中小学校。
(八)市减灾委其它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可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防灾减灾有关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的顺利实施,成立市“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守银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 伦 市政府办副主任
马 莲 市民政局局长
乔守俊 市地震局局长
成 员: 王志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 朴 市发改委主任
开永安 市财政局局长
海青银 市水务局局长
云生元 市农牧局局长
邓彦芳 市教育局局长
成世杰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赵具才 市城管局局长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虎慨桓 市司法局局长
呼延俊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自平 市林业局局长
周万佩 市统计局局长
石 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杨大素 市商务局局长
马烈虎 市科技局局长
胡建忠 市气象局局长
武兴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固原日报社总编
马吉福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 勇 市安监局局长
郭志乾 市农科所所长
吴会军 市科协主席
宋新宇 市团委书记
马 丽 市红十字会长
彭建宁 市供电局局长
王 忠 电信公司固原分公司总经理
王国恩 固原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叶宏伟 原州区政府副区长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民政局局长马莲担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参照市上的做法,制定更为详尽的本县(区)
“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并要举行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市政府将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及时督察。
(二)明确职责。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制订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领导和责任人,并为开展这项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
(三)搞好配合。此次“防灾减灾日”活动时间紧,涉及部门多,需要各单位和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调,防止工作中出现脱节,影响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四)抓好落实。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召开有关会议,认真研究,量化任务,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五)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于5月底前书面报市减灾委办公室。对未组织开展活动或组织开展不得力的单位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口号

附件: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口号

1、防震减灾、从我做起 (市政府办)
2、加强防震减灾、关注生命安全 (市政府办)
3、防震减灾、利国利民 (市民政局)
4、汲取教训、依靠法治、积极防御、共促和谐(市民政局)
5、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 (市地震局)
6、普及防震知识,提高减灾意识 (市地震局)
7、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市发改委)
8、安全知识进社区,减灾意识入人心( 市发改委)
9、提高防震意识,落实减灾措施(市财政局)
10、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市财政局)
11、防灾减灾,人人有责(市水务局)
12、防灾减灾,从我做起(市水务局)
13、防灾减灾,利国利民(市农牧局)
14、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市农牧局)
15、减轻灾害,共创和谐(市教育局)
16、减轻灾害,关爱生命(市教育局)
17、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18 、树立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共建和谐社会(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19 、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市城管局)
20、 总结今日经验,减轻未来灾害(市城管局)
21、 落实减灾责任,完善减灾制度(市公安局)
22 、防御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市公安局)
23、 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市司法局)
24、 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市司法局)
25、和谐社会需要我们防患于未然(市交通运输局)
26、 切实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市交通运输局)
27、 让我们的世界更加安全(市林业局)
28、 减灾知识进课堂,让学生安全成长(市林业局)
29、 让校园远离灾害,让学生安全成长(市统计局)
30、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市统计局)
31、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提高防震减灾法制保障能力(市国土资源局)
32、防震减灾实行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市国土资源局)
33、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活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卫生局)
34、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市卫生局)
35、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商务局)
36、重大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市商务局)
37、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各类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市科技局)
38、加强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地震灾害救援能力(市科技局)
39、键全社会预警机制,减少突发事件损失(市气象局)
40、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市气象局)
41、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42、加强防震减灾,关注生命安全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43、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减灾意识 (市安监局)
44、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市安监局)
45、提高防震意识,落实减灾措施 (市农科所)
46、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市农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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