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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县(区)信用农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县(区)信用农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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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固政办发〔2010〕82号

颁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7-29生效日期:1900-01-01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县(区)信用农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固原市县(区)信用农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定暂行办法》已经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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