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的通知 克政办传〔2009〕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9〕208号)精神,州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对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围绕贯彻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 和《办法》,重点督查和调研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制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或办法的情况;行政机关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的情况;行政机关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的情况;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便民利民的有关措施。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重点督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的情况;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作用,以及开展相关培训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审查制度、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的情况;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等情况;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的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重点督查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流程、答复等情况;应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在行政服务场所开设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收费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哪些难点、重点问题,相关意见和建议;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反映和需求等。 二、督查调研的方式和程序 这次督查调研工作采取自查、实地督查和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自查。按照上述督查调研主要内容和重点进行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逐一提出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二)开展实地督查调研。州人民政府组成督查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进行实地督查调研,采取听汇报、看网站、查资料、档案等形式进行。 三、几点要求 (一)8月5日-12日,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并于8月12日以前通过政府专网协同办公系统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的报告报送克州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克州政府督查调研组对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进行抽查,请各县(市)、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贺辉仁 张燕 阿依古丽 联系电话:4236028 二○○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