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 德政办字〔201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解决教师队伍老化、梯队断层和结构性短缺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公开招聘后备教师,做好教师补充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本着在编制限额内先急后缓、逐年补充和优先满足农村学校需求的原则,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良好、数量适当、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二、任务目标 (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为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2010年在全市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市政府给各县(市、区)下达指导性招聘计划,原则上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补充初中教师不少于5名、小学教师不少于10名的数量。2008年、2009年及2010年5月前,已经招聘、补充教师的,可在指导性计划中适当予以核减。本着以县为主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的要求,根据本县(市、区)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于6月20日前报市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备案。8月25日前完成招聘和培训,9月1日新招聘人员上岗任教。 (二)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自2012年开始,各县(市、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教师自然减员人数的原则,缺一补一,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以县为主,均衡配置。认真贯彻《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2号)精神,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办学责任,均衡配置学校师资力量,在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审等方面向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最大限度的满足教学需要。 (二)政府统筹,分工协作。市里将成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师补充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确保教师补充工作顺利开展。 (三)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实行后备教师制度,2010年招聘的人员列为后备教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备期间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后备期最短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后备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即为正式教师,后备教师的后备期计算为工龄和教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后备教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奠基未来的基础性工程,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市里将教师补充工作列为对各县(市、区)教育工作年度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建立巡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德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0年全市公开招聘后备教师工作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德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建亭 (副市长) 副组长:董国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志祥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袁希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考评办主任) 赵复坚 (市纪委党风廉政二室主任) 王俊卿 (市编办副主任) 于春升 (市人社局副局长) 孙军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民生 (市教育局工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刘志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0年全市公开招聘后备教师工作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时间实施步骤 6月20日前上报公开招聘方案。6月30日前发布招聘信息。7月10日前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8月5日前组织笔试、面试,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8月10日前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招聘人员。8月25日前组织新招聘人员培训。9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人员上岗任教。9月10日前将招聘工作总结报市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 注 市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对各县(市、区)教师招聘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和检查。9月底对各县(市、区)招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311809,联系人:王俊臣 主题词:教育 义务教育 教师 意见